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县直各单位:
《元江县集中开展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元江县集中开展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县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县乡道路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超载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玉交防〔2009〕11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结合我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实际,强化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农村驾驶人管理,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长效管理机制,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遏制县乡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为创建“平安元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县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农村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明显增强;杜绝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超速、超载、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杜绝;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住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集中开展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再洪任组长,县公安、安监、交通、农业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农场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事务、情况收集上报等工作。各乡镇、农场要相应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主要任务
(一)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切实掌握车辆安全状况,发现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一律予以注销、报废。
(二)县交警、安监、交通、农机部门要联合对县乡道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采取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加设安全防护设施等措施,实施道路安全改造,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各乡镇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清底数,严格禁止和严厉查处无证驾车行为。
(四)加大巡逻检查力度,严格禁止和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的行为,集中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超速、超载、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配合,迅速对农村地区开展无牌无证车辆的清理整顿,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六)各乡镇、农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出台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规定,努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同时,要充分调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建立巩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重点
开展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在排查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1.县交警、安监、交通、农机等有关部门要组成综合整治组,在乡镇政府和交通安全管理员的配合下,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加强重点地段和区域道路管控,加大对低速货车、拖拉机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针对低速货车、拖拉机等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时段和路段,调整警务机制,强化路面管控,严管重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车辆检验,对达到报废标准的低速货车,向车主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办理报废手续,注销牌证,并实行强制解体。进一步完善“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对安全技术不符合要求、非法改拼装车辆发放号牌和行驶证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同时,交警、农机部门要密切配合,清理整顿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等,对查获的无牌无证拖拉机信息,及时转递农机监理部门,督促车主上牌落户,积极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办牌办证。
3.整顿和规范低速货车、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销售和维修市场,强化源头监管,依法查处各类非法改拼装窝点,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彻底取缔,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4.自10月10日至10月15日,主要是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小结,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就工作开展情况以形书面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整治督查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开展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进行整治督查。工作小组成员及具体负责事项安排如下:
第一小组
组 长:方继有 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从县交通局、卫生局、交警大队各抽调1人组成,具体负责因远镇、东峨镇、咪喱乡、羊岔街乡督查整治工作。
第二小组
组 长:白昂德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从县农业局、广电局、运政管理所各抽调1人组成,具体负责澧江镇、青龙厂镇、洼垤乡、龙潭乡督查整治工作。
第三小组
组 长:杨福文 县农业局副局长
成员从县教育局、交警大队、地方公路段、农机站各抽调1人组成,具体负责羊街乡、那诺乡督查整治工作。
各组车辆由组长所在单位安排,时间从10月12日开始,15日前完成整治督查工作,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督查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形成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整治工作,要制定方案;对属几个部门共同落实的,牵头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合制定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通过整治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抓好宣传,形成声势。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提高群众支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的自觉性。同时,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形成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三)全警动员,整体联动。各级各部门要整合警力资源,形成整体联动,全力投入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在各乡镇要形成派出所、乡镇领导和交通安全协管员组成的整体管理力量,履行查、防职责。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法规,一律上限处罚,形成严管重治的态势。
(四)落实责任,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坚决落实领导责任制,对工作不落实,工作无成效的,要实行领导责任倒查制和追究制。
(五)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交警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路面管理力度,坚决查处拖拉机违章行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对乡镇政府的道路交通事故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农机监理部门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大源头管理力度,严防因管理不善引发的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的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
(六)加强信息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整治工作小组要加强沟通联系和请示报告,及时上报和互通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到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