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元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现将《元江县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元江县委办公室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17日
元江县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守土有责,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文件精神,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全面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保证我县文化市场繁荣有序,促进全县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职责
县文化局:
1、结合贯彻第二十二次全国“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好保护知识产权和印刷复制业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特别是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破坏社会稳定以及传播“法轮功”等邪教内容书刊,严厉查处以青少年学生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淫秽“口袋本”及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和恐怖、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内容的游戏软件。开展打击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严厉查处非法编印、销售、订购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努力把盗版教材、教辅读物清出市场,赶出课堂。坚决打掉从事制作、印刷、复制、批销非法出版物活动,抓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印刷复制业的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照印刷复制窝点。
2、加大对图书销售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各类书报刊店,音像批发、零售、出租门店,出版、印刷、复制企业,地摊和校园周边、集贸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遏制非法音像制品以及非法出版物的蔓延势头。
3、打好网吧、电子游戏室整治攻坚战,努力解决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经营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做好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在查处上要做到“五个一律”:发现无证照经营的网吧、游戏机室,及时书面通报工商部门,一律取缔。发现网上有不健康内容和赌博经营行为的,及时通报公安部门,一律按条例进行重处,其参赌机器一律捣毁。发现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娱乐场所,一律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并通报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发现未成年人上网、上机或超时经营的,一律实行处罚:一次警告、二次停业整顿、三次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并通报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发现超时经营且接纳未成年人的,一律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并通报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4、疏堵结合,科学治理。一是充分发挥网吧协会的作用,组织经营业主加强法规学习,搞好行业自律。二是实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发现接纳未成年人者一律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三是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学生课余文化活动,使他们自觉地远离网吧、游戏机室。与此同时,鼓励家庭、学校和社会公益单位向青少年学生开放“绿色网吧”和免费开放各类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及公益性文化设施。
5、加大农村网吧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黑网吧”,加快网吧在线监督步伐,用技术手段规范经营行为,坚决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
6、加强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监管,积极参与引导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向商业区、旅游度假区转移发展,提升产业层次,改善行业形象。
7、加强对民间剧团、演出人员在集市、节庆、大蓬和娱乐场所演出的监管,坚决查处非法演出,严厉打击色情表演活动。
8、下功夫抓好文化市场的培育发展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利用各类场所进行的色情、赌博活动,坚决抑制带有迷信、愚昧、庸俗等色彩的落后文化。大力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和培育,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
9、努力完成全县卡拉OK经营场所点歌收费系统监控平台建立和安装工作。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实名登记和凭身份证上网工作;责成电信通信部门严格按条例规定在非营业时间停止输送网络信号,用科学的办法和治本的机制实现网吧、电子游戏室经营管理的长效机制。
10、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文化市场管理者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用高科技手段监管市场,又要加强日常人工监管,落实巡查制度,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好已组建成立的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队伍作用,调动其积极性,协助文化部门管好市场。
县公安局:
1、坚持不懈地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要对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查”的原则,建立破案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到快侦快破。同时,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强迫学生交“保护费”、敲诈勒索学生的涉案人员要认真追查,发现有背后组织操纵的,坚决予以摧毁;对绑架、劫持中小学生案件和校园爆炸、投毒、纵火案件,要按照制定的工作预案,本着“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减少危害”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一些校园周边发生的抢劫、抢夺学生财物案件,不论涉案财物价值大小,件件都要查办到底;对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要成立专案组直接办案,逐级挂牌督办,坚决遏制校园犯罪案件的发生。
2、加大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专项整治的力度。要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乱点、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摸底排查,在摸清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警力,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网吧的清理整顿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以及在网上传播有害信息的行为。二要严格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会同文化、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及周边地区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等场所的清理整顿力度,坚决铲除这些场所中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认真清理取缔学校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书刊、音像制品的摊点,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三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活动。四要加强学校周边的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在治安复杂的校园周边设立治安岗亭,把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作为巡逻防控的重点,及时调整巡逻区域,落实责任制,尤其是在学生上、放学期间,对易发案的重点路段和部位,增派巡逻力量,扩大巡逻覆盖面,不断增强巡逻防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预防和减少校园周边各类案件的发生。
县工商局:
1、深刻认识黑网吧特别是农村黑网吧的严重危害,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意识,宣传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公民知法、懂法、守法。尤其是加强青少年远离黄色读物、远离黑网吧等方面的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网吧、音像、娱乐场所市场的监督管理。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坚持“先证后照”,做好网吧的登记工作,严格控制总量。对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和居民住宅楼(院)内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一律不予核准。有证照的经营户,由片区管理人员进行巡查,实行经济户口管理。
3、国家规定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音像制品,实行许可制度;没有相关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一律对这些行业不发照,严格把关。如有无证照经营上述行业,坚决查处取缔。有证照经营批发、零售、出租音像制品的经营户,由片区管理人员进行巡查,实行经济户口管理。
4、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严格实行主体资格准入制,未经文化、公安、卫生等主管部门核准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公安消防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一律不予办照。对无证照经营娱乐场所活动的,坚决查处取缔。有证照的经营娱乐场所活动的经营户,由片区管理人员进行巡查,实行经济户口管理。
5、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强化基层工商所的监管职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以农村、城乡接合部、居民社区和学校周边黑网吧为重点,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查处取缔一起,决不手软。对已经取缔的黑网吧,进行“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检查,对查处取缔黑网吧不力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6、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活动。对于黄色书刊、报刊,其它非法出版物、非法音像制品,开展专项打击执法活动,一经发现,坚决采取没收、取缔,不留情面。平时在市场监管中,由片区管理人员监管检查,使执法监管成常态化。
县教育局:
1、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文化领域知识产权,维护国家安全,预防和减少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2、切实加强网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以查处网吧违法经营行为和取缔“黑网吧”为重点,加大对学生的教育宣传力度,严禁中小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零售、出租音像店,收缴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全面查缴政治类、淫秽色情、盗版等违法音像制品,取缔无证经营音像零售、出租单位。
4、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强化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参与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形成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营造校外活动的安全环境。
县广电局:
1、进一步净化荧屏声频,坚决抵制低俗之风,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舆论环境。电台、电视台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在工作中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在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云南电视台少儿频道转播工作的同时,不断提高本台节目质量,丰富节目内容,满足不同年龄层次少年儿童的需求,不在黄金时段播出含有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的影视剧。在节假日集中安排播出导向正确、内容健康、格调高雅的广播电视节目,如播出革命历史题材的影视剧和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的优秀节目,使之成为未成年人陶冶情操、提高素质的精神园地。
2、加强广播电视广告管理,整治不良广告。把清理整顿不良广告特别是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加强监管。同时,在《元江新闻》前后等黄金时段播放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思想道德建设、禁毒防艾等广播电视公益广告。通过建立发布不良广告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广告宣传导向正确,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广告格调健康向上。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使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作落到实处。由领导亲自挂帅,抽调精兵强将,制定好工作方案,给予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做好全县的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作。
2、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加大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使广大群众、社会各界认识政府职能部门对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作的决心和措施。
3、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对文化市场实行有效监督,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督,职能部门从严管理、社会秩序根本好转的局面。
4、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各项制度,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树立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
5、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责任追究制。各相关部门要以这次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作为契机,认真探索,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从有利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出发,坚持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正确引导文化市场经营向健康方向发展。
6、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奖罚到位,最终达到社会文化环境得到净化,未成年人得到健康成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