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命名元江县第四届文明单位、文明村和第二届文明社区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09-02-03 16:11:41 点击率: 20 【打印】 【关闭】

各乡(镇)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中央省市驻元单位:

2009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一年。为推进我县“四个文明”建设,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水平,根据县文明委2009年工作安排,今年将进行第四届文明单位、文明村和第二届文明社区的评选、命名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重在建设、重在实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把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村、社区评选出来,并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四个文明”协调发展,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二、申报资格

1、凡是制定创建规划措施,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村和社区,均可向县文明委提出申报。

22007年命名、表彰的元江县第三届文明单位、文明村和第一届文明社区届期将满,要参与第四届文明单位、文明村和第二届文明社区的评选,须重新申报。

3、文明村的申报一般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

三、评选条件

(一)文明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班子政治方向坚定、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民主、以身作则,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健全,有较强的战斗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坚持“四个文明”一起抓,各项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处于全县同行业的先进水平。干部、职工能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在同行业中得到公认。

3思想道德风尚良好。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干部职工精神风貌好,敬业精神强,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4、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坚持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积极开展先进“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坚持开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教育;坚持开展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坚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职工、五好文明家庭户等各种层次的创建活动。

5遵纪守法秩序安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无偷漏税现象,无制假现象,无邪教组织活动,无封建迷信活动,无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土地政策现象。

6、环境优美卫生达标。注重绿化、美化环境工作,环境整洁、美观,治理“三废”达到环保标准;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无违反食品卫生法现象。积极发展公益事业。

(二)文明村、文明社区评选条件

1、基层组织坚强有力。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公正廉洁,作风民主,以身作则,办事公道,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党群、干群关系和谐,做到政务、财务公开,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经济建设成效明显。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切实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各项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持续发展,农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均收入处于所在乡(镇)领先水平。

3、思想教育成效显著。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开展先进“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坚持开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教育;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参评农户达90%以上,邻里和睦、村风正、民风好。

4、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坚持依法治村(社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村(社区)治安防范体系,社会秩序稳定,群众安居乐业。基本做到无吸毒、无赌博、无盗窃、无邪教组织活动,无封建迷信活动,刑事犯罪率控制在最低限度,革除旧习,生活方式健康文明。

5、环境整洁优美。村(社区)容村(社区)貌整洁,环境优美,公共服务设施比较齐全。村(社区)内绿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无违法用地,无乱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

6、科教文卫稳步发展。健全各类组织,加强各种教育、文化设施的建设,并充分发挥其功能,经常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无青壮年文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四、评选办法

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的评选工作,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和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文明办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日常考核与综合考评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按以下程序进行评选和推荐。

1、在取得本单位、本村、本社区广大干部群众共识的基础上,自愿向县文明委提出申报。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式样附后),申报材料一份及电子版材料。

3、县文明办统一组织考评,在初步确定名单后,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县文明委讨论通过。

4、申报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的材料请于 820 日前报县文明办。

5、申报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必须符合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的申报条件,经县文明委复查合格,再择优推荐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将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在推荐过程中,要按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的创建要求,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

(二)在填写“元江县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推荐审批表”时单位名称一律用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审批表请各申报单位报请相关部门并签署意见后,再报送县文明办。

附件:1、元江县文明单位推荐审批表

      2、元江县文明村推荐审批表

      3、元江县文明社区推荐审批表

 

   元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9 1 2 0

元江县文明单位推荐审批表

单 位 名 称

                                (盖章)

在编职工人数

主 管 部 门

          

两年内有无

发生重大刑

事案件

 

公安部门盖章        

两年内有无

责任事故和

安全事故

(性质、损失、

处理结果)

 

安监部门盖章        

两年内是否

发生计划外

生育

 

计生部门盖章        

领导班子成

员受处分情

况(问题性质

具体处分)

 

纪检部门盖章        

有无痴迷“法

轮功”练习者

和冒用宗教名义进行邪教活动

 

610”办盖章        

县级主管

部门意见

 

盖章       

县文明委

  

 

盖章        

元江县文明村推荐审批表

   

                                (盖章)

   

总人口

所在乡(镇)

十星级文明

户参评户

八星以上文明户

          

两年内有无

发生重大刑

事案件

 

公安部门盖章        

两年内有无

责任事故和

安全事故

(性质、损失、

处理结果)

 

安监部门盖章        

两年内是否

发生计划外

生育

 

计生部门盖章        

领导班子成

员受处分情

况(问题性质

具体处分)

 

纪检部门盖章        

有无痴迷“法

轮功”练习者

和冒用宗教名义进行邪教活动

 

610”办盖章        

乡(镇)

党委意见

 

盖章        

县文明委

  

 

盖章        

元江县文明社区推荐审批表

社区名称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所在乡(镇)

何时被命名为县级文明社区

          

两年内有无

发生重大刑

事案件

 

公安部门盖章        

两年内有无

责任事故和

安全事故

(性质、损失、

处理结果)

 

安监部门盖章        

两年内是否

发生计划外

生育

 

计生部门盖章        

领导班子成

员受处分情

况(问题性质

具体处分)

 

纪检部门盖章        

有无痴迷“法

轮功”练习者

和冒用宗教名义进行邪教活动

 

610”办盖章        

乡(镇)

党委意见

 

 

盖章       

县文明委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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