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中央省市驻元单位:
2009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一年。为推进我县“四个文明”建设,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水平,根据县文明委2009年工作安排,今年将进行第四届文明单位、文明村和第二届文明社区的评选、命名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重在建设、重在实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把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村、社区评选出来,并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四个文明”协调发展,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二、申报资格
1、凡是制定创建规划措施,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村和社区,均可向县文明委提出申报。
2、2007年命名、表彰的元江县第三届文明单位、文明村和第一届文明社区届期将满,要参与第四届文明单位、文明村和第二届文明社区的评选,须重新申报。
3、文明村的申报一般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
三、评选条件
(一)文明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班子政治方向坚定、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民主、以身作则,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健全,有较强的战斗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坚持“四个文明”一起抓,各项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处于全县同行业的先进水平。干部、职工能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在同行业中得到公认。
3、思想道德风尚良好。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干部职工精神风貌好,敬业精神强,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4、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坚持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积极开展先进“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坚持开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教育;坚持开展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坚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职工、五好文明家庭户等各种层次的创建活动。
5、遵纪守法秩序安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无偷漏税现象,无制假现象,无邪教组织活动,无封建迷信活动,无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土地政策现象。
6、环境优美卫生达标。注重绿化、美化环境工作,环境整洁、美观,治理“三废”达到环保标准;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无违反食品卫生法现象。积极发展公益事业。
(二)文明村、文明社区评选条件
1、基层组织坚强有力。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公正廉洁,作风民主,以身作则,办事公道,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党群、干群关系和谐,做到政务、财务公开,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经济建设成效明显。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切实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各项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持续发展,农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均收入处于所在乡(镇)领先水平。
3、思想教育成效显著。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开展先进“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坚持开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教育;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参评农户达90%以上,邻里和睦、村风正、民风好。
4、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坚持依法治村(社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村(社区)治安防范体系,社会秩序稳定,群众安居乐业。基本做到无吸毒、无赌博、无盗窃、无邪教组织活动,无封建迷信活动,刑事犯罪率控制在最低限度,革除旧习,生活方式健康文明。
5、环境整洁优美。村(社区)容村(社区)貌整洁,环境优美,公共服务设施比较齐全。村(社区)内绿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无违法用地,无乱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
6、科教文卫稳步发展。健全各类组织,加强各种教育、文化设施的建设,并充分发挥其功能,经常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无青壮年文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四、评选办法
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的评选工作,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和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文明办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日常考核与综合考评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按以下程序进行评选和推荐。
1、在取得本单位、本村、本社区广大干部群众共识的基础上,自愿向县文明委提出申报。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式样附后),申报材料一份及电子版材料。
3、县文明办统一组织考评,在初步确定名单后,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县文明委讨论通过。
4、申报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的材料请于
8月
20
日前报县文明办。
5、申报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必须符合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的申报条件,经县文明委复查合格,再择优推荐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将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在推荐过程中,要按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的创建要求,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
(二)在填写“元江县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推荐审批表”时单位名称一律用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审批表请各申报单位报请相关部门并签署意见后,再报送县文明办。
附件:1、元江县文明单位推荐审批表
2、元江县文明村推荐审批表
3、元江县文明社区推荐审批表
元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9
年1 月 2
0 日
元江县文明单位推荐审批表
单 位 名 称 |
(盖章) |
在编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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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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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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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有无 发生重大刑 事案件 |
公安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两年内有无 责任事故和 安全事故 (性质、损失、 处理结果) |
安监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两年内是否 发生计划外 生育 |
计生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领导班子成 员受处分情 况(问题性质 具体处分) |
纪检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有无痴迷“法 轮功”练习者 和冒用宗教名义进行邪教活动 |
“610”办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主管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文明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元江县文明村推荐审批表
村 名 |
(盖章) |
户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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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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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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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星级文明 户参评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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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星以上文明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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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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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有无 发生重大刑 事案件 |
公安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两年内有无 责任事故和 安全事故 (性质、损失、 处理结果) |
安监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两年内是否 发生计划外 生育 |
计生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领导班子成 员受处分情 况(问题性质 具体处分) |
纪检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有无痴迷“法 轮功”练习者 和冒用宗教名义进行邪教活动 |
“610”办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 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文明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元江县文明社区推荐审批表
社区名称 |
(盖章)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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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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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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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被命名为县级文明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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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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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有无 发生重大刑 事案件 |
公安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两年内有无 责任事故和 安全事故 (性质、损失、 处理结果) |
安监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两年内是否 发生计划外 生育 |
计生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领导班子成 员受处分情 况(问题性质 具体处分) |
纪检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有无痴迷“法 轮功”练习者 和冒用宗教名义进行邪教活动 |
“610”办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 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文明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