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农场,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13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华侨农场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其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华侨农场“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目标,县委、县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元江县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贺光明(县委书记)
副组长:王志新(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李 泓(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
陈家福(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唐进峰(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董存志(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张 伟(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周明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
张 慧(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再洪(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杨雄辉(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合会会长)
杨顺福(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
李云珍(县政协副主席)
李胜林(享受调研员待遇)
李炳留(副调研员)
白坡德(副调研员)
周 刚(副调研员、县农业局局长)
郑 荣(县政府办主任)
曾睿辉(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人防办主任)
白 雄(县委办副主任)
白永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国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劳动局局长)
杨永清(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陈立发(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 波(县发改委主任)
李和华(县林业局局长)
陶 明(县财政局局长)
王荣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许子平(县审计局局长)
段玉才(县民政局局长)
普金学(县水利局局长)
冯德华(县侨联专职副主席、县侨办主任)
周龙武(澧江镇党委书记)
周 斌(青龙厂镇党委书记)
白春林(澧江镇政府镇长)
李忠祥(青龙厂镇政府镇长)
李万明(甘庄华侨农场党委书记)
冯忠平(甘庄华侨农场场长)
王双华(红河华侨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委,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家福兼任,副主任由王波、白雄、曾睿辉兼任。办公室下设土地清查核实、清产核资、审计、基层组织、人事劳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稳定共7个工作组。
基层组织工作组由李胜林任组长,李炳留、白永军、苏云惠(县民政局副局长)、杨天梁(县委副科级组织员、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倪立亚(县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科长)等为成员。主要负责青龙厂和澧江两个镇新增加副镇长(华侨农场场长)等领导干部的推荐测评和考察,以及指导新设置村委会和社区“两委”班子的选举产生等工作。
土地清查核实工作组由杨勇(县农业局副局长)任组长,刘永林(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付福海(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李生云(县农业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吕和义(县农业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干部)等为成员。主要负责两个华侨农场土地的确权、规划、承包经营管理等改革工作。
清产核资工作组由赵林春(县财政局副局长)任组长,李文建(县财政局国资科科长)、方继文(县财政局企业科干部)、房跃辉(县财政局监督检查科科长)、袁保程(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等为成员。主要负责清产核资、监督移交等工作。
审计工作组由张友良(县审计局副局长)任组长,张波(县审计局经责审计科科长)、杨生强(县审计局财经科科长)、李润云(县审计局企业科科长)等为成员。主要负责财务审计、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
人事劳动工作组由张荣(县人事劳动局副局长)任组长,李春明(县社保局局长)、温衍能(县医保中心主任)、陶映明(县人事劳动局人事管理综合科科长)、马建保(县人事劳动局计划工资福利科科长)、许子奇(县社保局企业养老保险科科长)、石艳昆(县医保中心业务统筹科科长)等为成员。主要负责养老和医疗保险相关费用测算、接收以及行政管理人员招考等工作。
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由吴建林(县发改委副主任)任组长,李龙武(县建设局副局长)、刀天荣(县发改委重点投资科科长)、杨再林(县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科科长)等为成员。主要负责两个华侨农场危房改造项目的设计、申报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维护稳定工作组由陈立发任组长,张丽琼(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刘荣(县公安局副局长、澧江镇政府副镇长、澧江派出所所长)、冯忠平、王双华、刀宗政(青龙厂镇政府副镇长、青龙厂派出所所长)、陈超(甘庄派出所所长)等为成员。主要负责维护两个华侨农场改革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
中共元江县委办公室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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