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元江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元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元江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通知如下:
主 任:王琼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石黎生(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永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杨 洁(县旅游局局长)
唐金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永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 红(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徐建波(县监察局副局长)
冯仕敏(县发改委副主任)
张慧民(县财政局副局长)
彭志钢(县经委副主任)
周 斌(公安局副局长)
杨福文(县农业局副局长)
方云峰(县林业局副局长)
胡乐者(县水利局副局长)
张轰文(县教育局副局长)
董 杰(县卫生局副局长)
李小三(县环保局副局长)
杨和忠(县民宗局副局长)
段玉萍(县商务局副局长)
杨建兰(县广电局副局长)
李文山(县粮食局副局长)
李王德(县畜牧局副局长)
李宏刚(县工商局副局长)
石黎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李剑国(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杨永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石黎光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确定一人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商业 食品 药品 机构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元江监狱。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