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元江县迎接省第八次卫生城市检查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08-09-18 15:51:18 点击率: 44 【打印】 【关闭】
元政办发〔2008〕105号

澧江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迎接省第八次卫生城市检查评比工作的领导,推动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卫生环境,巩固“省乙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成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元江县迎接省第八次卫生城市检查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相关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王琼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姚 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姚永林(县卫生局局长)

        白春林(澧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李永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陶 明(县财政局局长)

       石黎生(县建设局局长)

       黄文康(县环保局局长)

       李红庭(县工商局局长)

       余建强(县交通局党总支书记)

       杨富成(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轰文(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忠玲(县卫生局副局长)

       李剑国(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杜春华(县疾控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十个专业工作组。

(一)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姚永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忠玲、罗乔保兼任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创卫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管理,组织、协调各专业组和各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整理痕迹资料,组织迎检的系列工作。

(二)市容环境卫生达标组设在县建设局,由石黎生兼任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做好城市垃圾、粪便卫生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公共厕所卫生、市容及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达标。

(三)环境保护达标组设在县环保局,由黄文康兼任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做好城市环境保护等工作达标。

(四)健康教育和防病除害达标组设在县疾控中心,由杜春华兼任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与控制、除“四害”等相关项目的达标工作。

(五)公共卫生监督达标组设在县卫生监督所,由李剑国兼任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以及疾病预防与控制等相关工作达标。

(六)单位、社区、城乡接合部卫生达标组设在澧江镇人民政府,由白春林兼任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和协调各单位、社区、城乡接合部的卫生达标及非主要街道等各项卫生综合管理的达标工作。

(七)集贸市场卫生达标组设在县工商局,由李红庭兼任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和协调集贸市场的规范管理和卫生达标工作。

(八)窗口单位卫生达标组设在县交通局,由余建强兼任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和协调客运站等窗口单位卫生等相关工作。

(九)交通秩序达标组设在县公安局,由杨富成兼任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县区街道交通岗亭、指路指示标志、交通安全宣传标牌、道路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交通设施的清洁工作等。

(十)中小学健康教育达标组设在县教育局,由张轰文兼任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和协调学校卫生和学生健康教育等工作达标。

(十一)宣传发动组设在县委宣传部,由李永新兼任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和协调创卫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全民健康教育等工作。

 

 

二○○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