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农业农村局 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元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 《元江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相关股室(单位): 为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力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力度实施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云农机〔2024〕4号)和《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加力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玉农通〔2024〕49号)精神,结合元江实际,我们共同制定了《元江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元江县农业农村局 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元江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4日
元江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力度实施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云农机〔2024〕4号)精神以及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为持续实施好本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为建设农业强县提供重要支撑。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实施范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实施。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机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种类 本县报废农机补贴种类执行省级选定的种类,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微型耕耘机(含田园管理机和耕整机)、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茶叶初加工机械、旋耕机等。后续报废补贴农业机械种类的变化根据上级通知及时调整。 四、报废要求和条件 (一)报废要求。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见附件1“主要部件 ”栏)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本人身份等合法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牌证遗失的,由农机监理机构进行确认,在人机照片中标示该号牌号码);无牌证(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二)报废条件。满足报废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报废。 1. 达到报废年限的(详见附件1); 2. 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的; 3.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4. 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5. 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6. 国家明令淘汰的。 五、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 (一)报废补贴。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详见附件1)。其中,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并新购置同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其他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和残值等因素确定,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 (二)更新补贴。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当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由省级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优化调整。 六、确定回收拆解企业 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应是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或依法具备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回收企业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开展农机报废回收。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择优、集体决策的方式,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审定,在元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公布和备案内容需包括回收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报废更新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在确保报废设备唯一性及数据安全等的基础上,探索“谁销售、谁回收、谁报废、谁更新”的报废更新模式,支持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生产及经销企业成为报废更新市场主体。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等规定,参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如报废拆解企业资质发生变化,需及时进行调整。 七、操作程序 (一)旧机回收。 1. 有农机报废需求的机主通过电话、微信或上门咨询等方式与县乡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有关人员联系,确认拟报废的农业机械是否符合报废补贴条件,符合报废补贴条件的(机主能够准确把握拟报废的农业机械符合上述报废补贴条件的,此程序可免),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已完成备案的回收企业或回收企业代收点(可与回收企业协商上门回收),报废农机残值及支付时间由回收企业与机主按照公平自愿原则,自行协商确定。 2. 回收企业及时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确认表》),向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受理人员核对确定是否符合报废要求。符合报废要求的,签订《机主承诺书》(附件3),不符合报废要求的,向机主进行说明。 (二)现场拆解。回收企业对报废农机进行拆解前,通知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派员对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依据相关规定,回收企业对回收农机主要零部件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包括铭牌或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同时,回收企业采集拆前人机合影及机具拆前、拆中、拆后照片,监督人员采集机具铭牌、购机发票、农机牌证、出厂编号和车架号等能够体现机具身份信息的照片。机主、回收企业、监督人员分别在《确认表》上签字盖章确认。 (三)注销登记。符合报废条件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经现场拆解销毁后,机主凭《确认表》向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申请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按规定完成牌证注销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本着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办理原则,开展“一站式”服务,在现场拆解销毁的同时办理注销登记和报废更新补贴申请。 (四)补贴申请。 1. 只报废旧机的机主持有效身份证件(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组织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确认表》等资料,到元江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申请报废补贴。报废旧机并同时购买同类新机的机主,还需携带新购机具发票办理报废补贴申请。 2. 申请更新补贴的机主根据同期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规定,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申请更新补贴。 (五)补贴兑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各地筹集使用中央财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相关资金、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超长特别国债资金及两项资金对应的省级配套资金兑现。使用中央财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相关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在县级“一卡通”管理平台相符合条件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使用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对应省级配套资金的,采用提级兑现方式,由玉溪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玉溪市财政局通过市级 “一卡通”管理平台兑现补贴资金,其它主体责任和操作程序等不变。单个农民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业机械数量不多于3台,单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业机械不多于10台。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元江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专班,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县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全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分管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与农田农机股、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及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具体推动落实。同时细化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补贴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组织实施、审核监管责任,加强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体系建设,加快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培育和网点布局。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强化信息公开。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让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切实发挥实效。县农业农村局要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对享受报废补贴的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按年度对受益机主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优化服务便民。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预约办理、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鼓励探索开展远程监控报废回收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做好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信息平台的衔接,加快实现回收报废信息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办理效率。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管。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要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加强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和机主,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要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 九、政策咨询电话:0877-6040952 本通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级通知明确的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变动按上级通知执行。《元江县农业农村局 元江县财政局 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关于印发元江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元农通〔2020〕29号)同步废止。 附件:1.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修 订) 2.元江县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3.机主承诺书 4.元江县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信息表 附件1 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修订) 序号 | 机型 | 主要部件 | 类别 | 最高报废补贴额(元) | 报废年限(年) | 备注 | 1 | 拖拉机 | 机架、发动机、轮胎或履带等行走装置、转向装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 | 20马力以下 | 1500 | 10 | 只报废 | 20(含)—50马力(含) | 3850 | 15 | 只报废 | 50—80马力(含) | 7860 | 15 | 只报废 | 80—100马力(含) | 10840 | 15 | 只报废 | 100—160马力(含) | 13140 | 15 | 只报废 | 160—200马力(含) | 18000 | 15 | 只报废 | 200马力以上 | 20000 | 15 | 只报废 | 2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机架、发动机、履带或轮胎等行走装置、转向装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割台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12 | 只报废 | 喂入量1—3kg/s(含) | 5500 | 12 | 只报废 | 喂入量3—4kg/s(含) | 7300 | 12 | 只报废 | 喂入量4kg/s以上 | 11000 | 12 | 只报废 | 喂入量0.5—1kg/s(含) | 450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喂入量1—3kg/s(含) | 825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喂入量3—4kg/s(含) | 1095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喂入量4kg/s以上 | 1650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3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机架、发动机、履带或轮胎等行走装置、转向装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割台 | 3行,35马力及以上 | 7200 | 12 | 只报废 | 4行及以上,35马力及以上 | 17500 | 12 | 只报废 | 3行,35马力及以上 | 1080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4行及以上,35马力及以上 | 2625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4 |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机架、发动机、履带或轮胎等行走装置、转向装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割台 | 2行 | 7200 | 12 | 只报废 | 3行 | 12500 | 12 | 只报废 | 4行及以上 | 20000 | 12 | 只报废 | 2行 | 1080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3行 | 1875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4行及以上 | 3000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5 | 播种机 | 机架、行走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播种装置 | 6行及以下 | 600 | 10 | 只报废 | 6—11行 | 1200 | 10 | 只报废 | 6行及以下 | 900 | 10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6—11行 | 1800 | 10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6 | 水稻插秧机 | 机架、发动机、行走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插植装置 | 4行手扶步进式 | 1740 | 8 | 只报废 |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 | 2170 | 8 | 只报废 | 机架、发动机、车轮等行走装置、转向装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插植装置 | 4行、5行四轮乘坐式 | 5400 | 10 | 只报废 | 6行、7行行四轮乘坐式 | 9930 | 10 | 只报废 |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 | 12500 | 10 | 只报废 | 机架、发动机、行走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插植装置 | 4行手扶步进式 | 2610 | 8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 | 3255 | 8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机架、发动机、车轮等行走装置、转向装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插植装置 | 4行四轮乘坐式 | 8100 | 10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6行四轮乘坐式 | 14895 | 10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 | 18750 | 10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7 | 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 |
|
| 800 |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设备 | 8 | 铡草机 | 发动机、机架、圆盘或滚筒 | 1t/h<生产率≤4t/h | 150 | 8 | 只报废 | 4t/h<生产率≤10t/h | 240 | 8 | 只报废 | 生产率>10t/h | 600 | 8 | 只报废 | 9 | 饲料(草)粉碎机 | 发动机、机架、粉碎室、转子盘 | 400mm≤转子盘直径<550mm | 150 | 8 | 只报废 | 转子盘直径≥550mm | 240 | 8 | 只报废 | 1t/h<生产率≤4t/h揉丝机 | 150 | 8 | 只报废 | 4t/h<生产率≤10t/h揉丝机 | 240 | 8 | 只报废 | 生产率>10t/h揉丝机 | 600 | 8 | 只报废 | 10 | 机动脱粒机 | 发动机、机架、滚筒 | 生产率1t/h及以上玉米脱粒机 | 100 | 8 | 只报废 | 铁制稻麦机动脱粒机 | 100 | 8 | 只报废 | 11 | 机动喷雾(粉)机 | 机架、发动机、车轮等行走装置、转向装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喷杆(风机)、药箱、配套泵 | 11马力≤功率<18马力喷杆喷雾机或风送喷雾机 | 1000 | 10 | 只报废 | 功率≥18马力喷杆喷雾机或风送喷雾机 | 1500 | 10 | 只报废 | 12 | 微型耕耘机(含田园管理机和耕整机) | 机架、发动机、扶手架、变速装置、传动装置 | 2kW≤配套功率<4kW | 200 | 8 | 只报废 | 功率4kW及以上汽油机微型耕耘机(田园管理机和耕整机) | 240 | 8 | 只报废 | 功率4kW及以上柴油机微型耕耘机(田园管理机和耕整机) | 320 | 8 | 只报废 | 13 | 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 机架、发动机、电池、药箱等 | 10(含)-20L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 1840 | 8 | 只报废 | 20(含)-30L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 2740 | 8 | 只报废 | 30L及以上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 3640 | 8 | 只报废 | 14 | 茶叶初加工机械 | 杀青机:机架、发动机、滚筒或炒锅、热源等。揉捻机:发动机、揉桶、回转机构等。炒(烘)干机:机架、发动机、烘板或网带或抽屉或百叶或流化床或滚筒、热源等。 | 滚筒直径≥30cm茶叶杀青机 | 500 | 8 | 只报废 | 揉筒直径≥25cmm茶叶揉捻机 | 280 | 8 | 只报废 | 茶叶炒(烘)干机 | 290 | 8 | 只报废 | 15 | 旋耕机 | 机架、变速箱、刀轴等 | 单轴1(含)-1.5m旋耕机 | 160 | 8 | 只报废 | 单轴1.5含-2m旋耕机 | 370 | 8 | 只报废 | 单轴2m及以上旋耕机 | 640 | 8 | 只报废 | 双轴1.5-2m旋耕机 | 580 | 8 | 只报废 | 双轴2m及以上旋耕机 | 1130 | 8 | 只报废 |
附件2 元江县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回收证明编号:机主姓名/单位名称 |
|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
| 机主地址 |
| 机主联系电话 |
| 机具型号 |
| 机具类别 |
| 发动机号 |
| 底盘(车架)号 |
| 牌照号码 |
| 出厂日期 |
| 初次注册 登记日期 |
| 回收日期 |
| 只报废 £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农业农村部门核对是否符合要求: 核对人: 年 月 日 | 报废条件 | £1.达到报废年限的; £2.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的; £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4.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车价格50%的; £5.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6.国家明令淘汰的。 | 已办理注销登记。(此内容仅适用于已上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农业农村部门(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已拆解。 农机回收企业(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已开展现场拆解监督。 农业农村部门(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机主确认(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 说明:1.此表机具型号和机具类别填写请按附件1规范填写。2.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一份机主留存;一份签注农机牌证管理机构印章后,到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报废更新申请补贴手续存档。 |
附件3 机主承诺书 本人承诺自愿参与元江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本次报废补贴的机具主要部件齐全、来源(归属)清楚合法,并对此负责;本人承诺本人属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贴对象,所拟报废和所购买的农业机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本人承诺本次报废补贴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人承诺承担违反政策规定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等后果。 本次报废机具信息 | 机具型号 |
| 出厂编号 |
| 机具型号 |
| 出厂编号 |
| 机具型号 |
| 出厂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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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主(签名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云南太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永林 联系人及电话:徐官官15908770238 元江代收点(委托):元江县存德汽修厂 经营地址:元江县澧江街道红侨社区元红公路(污水处理厂旁) 法定代表人:宗存德 联系人及电话:李德华1390889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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