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 对象 | 公开 方式 | 咨询及监督电话 |
类别 | 事项 |
5 | 部门预决 算信息 | 部门预决 算公开 |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 支情况、“三公 ” 经费使用等情 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 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 通知》(财预〔2016〕 14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 | 县级财政部门 批复后20日内 | 县民政局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 信息公告 栏□其他 | 社会 | 主动 | 0877-6011157 |
6 | 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 报告 | 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 报告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情况、收到和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情况、政府信息公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 | 每年1月31日 前向本级人民 政府信息公开 主管部门提交 本行政机关上 一年度政府信 息公开年度报 告并向社会公 布 | 县民政局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 信息公告 栏□其他 | 社会 | 主动 | 0877-6011157 |
7 | 领导信息 | 领导信息 | 领导姓名、工作职 务、工作分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三定 ”方案 | 自信息形成 (变更)20个 工作日内 | 县民政局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 信息公告 | 社会 | 主动 | 0877-6011157 |
8 | 政府文件 | 法律、法 规;其他 政策文件 | 中央、省、市制定 关于本部门领域的 法律、法规,以及 县委、县政府或民 政部门制定的重要 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社会救助领域基 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养 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指引》 | 自信息形成 (变更)20个 工作日内 | 县民政局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 信息公告 栏□其他 | 社会 | 主动 | 0877-6011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