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4日至8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始终做到以上率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分析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的推动和落实。 (二)坚持主责主抓,扛实整改责任。县民政局主要领导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重点工作、重要环节、重大问题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积极主动认领分管领域巡察反馈问题,主动担责尽责,牵头谋划、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强化督促落实。各责任股室对照反馈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逐一推动整改措施落细落实。 (三)强化监督指导,确保整改见效。要求全局民政干部以坚定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整改态度,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检查落实,建立清单管理机制,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确保整改到位。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力,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下发《元江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及规范运营管理的通知》《元江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重建轻管问题整改的通知》,规范运营管理,已安排专人管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发挥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照料的服务功能。 (二)关于“理论学习抓得不实,学习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交流发言,对标新部署新要求对养老服务事业、殡葬事业、社会服务等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二是 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2-3名干部作交流发言,办公室对交流材料进行审查,不穿插与主题无关的内容。 (三)关于“聚焦核心职能履职尽责还有差距,落实惠民政策不精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全县农村低保5906人,新增城乡低保845人;脱贫人口及三类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3236人。二是制定《元江县民政局高龄津贴精准发放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高龄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全过程,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的监管,每月开展1次部门之间数据比对。对经办人员进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及系统操作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制定《元江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及时核查救助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 (四)关于“政策研究不深入,议事决策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于儿童福利院,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与县发改局联合下发《关于元江县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元发改〔2025〕1号),制定向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收费指导标准,接收有自费入住敬老院意愿的老年人入住。二是完善《2024年度元江县民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对事业干部进行考核。 (五)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召开专题会分析上半年和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总体态势和主要风险点。审查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均对抓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得不实,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召开的专题会议内容记录详实,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存在以安排业务工作代替研究党风廉政工作的情况。二是检查考核中严格把关,筛除立案、处分等单位和个人,及时公示考核结果。 三是通过“以案促改”方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到元江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对工作中存在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及时通报曝光。 (七)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执行费用支出、出差审批等程序,把好财务报销审核关,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及时整改。二是严格执行《元江县差旅费管理办法》《元江县民政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自觉抵制违规行为;缺少的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已全部整理齐全、归档。 (八)关于“宗旨意识不够强,殡葬领域乱象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惠民殡葬补助申请发放工作的监管,指导民政业务人员规范填报死亡人员相关表格,认真审核惠民殡葬补助发放所需的原始资料。二是公墓道路等级提升项目建设经多次请示市民政局,均答复此事属于交通运输部门职责,民政部门可配合协助;争取到45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公墓扩建,已完成甘庄街道撮科村委会、曼来镇曼来社区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扩建;制定《元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已安排人员定期对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管理维护。三是多次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殡仪馆四项基本服务、延伸服务、殡葬用品销售等工作进行督促整改;加强殡葬从业人员的教育,提升服务质量;每天向殡仪馆派驻一名监督员,监督火化证发放和遗体运输、冷藏、火化、收费等业务。 (九)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机关有1名同志积极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民政局党支部副书记已对其进行谈话了解入党动机。二是复核2022年换届材料,对选举弃权票作剪角处理;对往年的换届台账资料进行重新复核、整理、完善。因支部委员工作调动进行支部委员补选,材料均按要求上报、收集、归纳、装订成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不断强化党的领导,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二)保障困难群众利益。加大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工作,确保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按时足额发放,坚决杜绝“拖欠”“延迟发放”“缺口”等问题发生,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加强资金监管使用。严格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定期报告制度,跟踪掌握低保、特困对象家庭变化情况,确保发放对象精准,合理合法合规管理使用各类专项资金。 (四)联动整合部门力量。加强与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探索挖掘各类道路项目资金,将特色旅游、乡村振兴、土地整治、防火通道等项目与公墓道路建设进行整合,打破公益性公墓道路建设的资金困局,切实改善公墓通达条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011157;电子邮箱yjxmz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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