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民政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4-30 15:13:17 点击率: 74 【打印】 【关闭】

      为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元江县民政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建立由民政局等24个部门组成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民政、发改等11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元江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兼任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社会救助专职协理员兼任村(居)儿童主任,实现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覆盖。

       完善设施夯实基础。投入750万元,建成面积2925平方米的儿童福利院。以救助管理站为基础,配齐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所需办公设备,安排综合素质高的救助管理人员负责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投入75.1万元在全县81个村(社区)建立儿童之家,以儿童之家为平台,积极采取亲情电话、视频聊天、借阅图书等方式,畅通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互通信息、倾诉亲情、增进感情、宣泄情绪等渠道。建立帮扶对象台账,及时对辖区内无人监护、父亲或母亲无监护能力、残疾、患病、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重点对象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帐,按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责任明。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以微信、QQ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激发全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群体的重视。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纳入基层民政工作培训内容,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认真开展儿童安全保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等相关知识培训。定期不定期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落实政策提供保障。认真做好社会散居孤儿家庭、孤儿寄养家庭的安全保障措施、监护能力和履行监护人义务情况的调查工作,将事实无人收养的11名孤儿送玉溪市社会福利中心进行供养,按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孤儿生活补助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及时为22名孤儿和3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助资金。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为符合收养条件的当事人办理了收养登记证。关心困难青少年的生活状况,认真做好助学、助医、助困等活动。关注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生活状况,县救助管理站(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加大巡视力度,实行主动救助、分类救助和延伸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