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效果显著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1-30 14:44:11 点击率: 22 【打印】 【关闭】

 

 为有效保障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人情保关系保及优亲厚友等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廉洁高效、公正透明,全力打造阳光低保。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我县于20174月初深入到全县707个村、81个社区村居委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我县民政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低保核查工作,亲自参与核查方案的研究和部署。一是召开了全县民政城乡低保专项清理专题会议,亲自动员部署,为全县上下步调一致、同心协力做好核查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成立城乡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全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管领导、民政工办作人员为成员,实行分片包干负责,为核查工作提供了强大的人员力量。三是制订了低保核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核查的工作方法、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和工作内容。   

二、广泛宣传,全面核查清理整治。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各镇(街道)、县直属单位将低保核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召开各类型会议,传达低保核查的要求。一是组织人员力量,分组进户调查,要求进户调查率达到100%,同时填写下发的《低保对象调查登记表》,将所有低保对象的现有情况尤其是家庭收入情况如实填写,并附上调查人的签名确认及户主的签名确认。二是村(居)委、基层单位将现有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上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有异议的对象再一次进户核实。三是召开集体会议(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进户调查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根据低保政策确定退出低保对象的人选。四是对拟取消户做好细致的政策宣传工作,说明退出的理由。五是公职人员、村干部亲属享受城乡低保的填写《元江县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干部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表》盖章后报送县民政局备案。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专项清理整治,2017年全县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825411392人,其中,城市低保18472326人,农村低保64079066人。城市低保保障对象由原来年初的8748 11550 人到目前4524 7801 人,农村低保对象由原来的4046 4748 人到目前2532 2849 人。与此同时,已将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年老或其他原因导致无劳动能力、因突发灾祸导致家庭困难等符合条件的18794241人及时纳入了城乡低保范围其中,进行兜底保障,基本实现了我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通过此次专项核查工作的开展,农村低保户均保障人数由原来的1.2人提高到目前的1.8提高了精准施保水平,助推了脱贫攻坚工作,促进了施保工作与扶贫开发工作相互促进、良性发展。同时提高了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村(居)委干部执行低保政策的准确率,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工作规程,提高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社会救助工作的阳光、公正、公平得到体现,有效避免了人情保、关系保,实现了低保申请户、广大群众和政府三满意 (县民政局 李琼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