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民政局四措施加强抗旱救灾款物监管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2-06-13 09:56:46 点击率: 2 【打印】 【关闭】

元江县民政局四措施加强

抗旱救灾款物监管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受连续四年干旱灾害影响,元江全县农作物受灾严重,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困难。为做好全县抗旱救灾工作,管好用好各级各类抗旱救灾款物,切实帮助灾民解决实际困难,民政局及时成立了局长为组长,三位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抗旱救灾工作和监督检查基层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确保了抗旱保民生工作有序开展和款物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二是加强学习,严格要求。为有效安排使用抗旱救灾款物,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产生活,今年来,两次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云南省救灾款物管理办法》及《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召开由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参加的抗旱救灾保民生相关工作会议3次,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相关法规。通过学习,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管好用好救灾款物的重要性,并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对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严格坚持调查摸底、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等程序,切实做到专账管理、专户存储、专人负责,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拨付规范,确保救灾款物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指导,深入自查。2009年9月至今年4月10日,民政局共接收到上级下达我县抗旱救灾救济资金433.16万元。为管好用好抗旱救灾款物及各项民政资金,民政局成立四个旱灾核查指导工作组,分片包干核查各乡镇(街道)抗旱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工作组多次深入乡镇(街道)检查指导,严格要求各乡镇对自己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经严格的自查自纠,各乡镇(街道)都能做到严格按照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办法规定,实事求是、合理安排、科学调度,没有出现平均分配或者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确保了各项抗旱救灾款物全部安全发放到位,没出现非正常情况。

  四是加强整改,全面规范。针对个别乡镇资金拨付不够及时、台账建立不够规范、档案痕迹不够完善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工作,对安排使用情况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严格建档立卡程序,全面规范救灾款物的运行使用管理,确保各类档案资料完整有效,确保各类救助资金安全运行。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元江县民政局 发布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