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民政2011年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1-07-01 10:50:06 点击率: 11 【打印】 【关闭】

   2011年,元江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紧紧围绕“生态富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科教兴县”的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任务报告如下:     

、拓宽思路抓住重点,全面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一)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2011年,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城乡低保制度,切实加强在保对象复查审核工作。至1-6月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7214993人,累计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95万元。人均补差166 元。同时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取消45人,1314人降低补差标准,符合条件的3942人纳入保障范围。农村低保保障994411923人,人均补差60.1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429.6万元。    

   (二)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落实。我县共有五保对象  799人,全县共有敬老院11所,集中供养127人,集中供养率为16%,全县共发放供养金68.7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以加强指导,规范操作,方便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办事为基本原则。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12474人资助参加新农合,帮助其缴纳参保金37.4万元。救助109人农村重病患者进行住院治疗,支出资金15.86万元,救助门诊就诊 15人,支出资金0.3万元;对患病困难的100人城镇居民进行城镇医疗救助,支出救助金4.5万元,门诊救助11人,支出资金0.2万元。    

   四)认真开展孤儿普查登记工作,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为认真落实孤儿养育政策,提高孤儿养育水平,保护孤儿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县孤儿进行一次全面普查登记,目前,全共有孤儿142人。同时,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要求,为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19.44万元。     

(五)积极对民政困难对象进行节日慰问春节前,按每人50元的标准为4940人城市低保对象11880人农村低保对象580人五保供养对象、643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春节慰问金,共支出春节慰问金90.22万元。春节后,按每人150元标准为4966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临时补助金74.49万元,按每人100元的标准为11923人农村低保对象和580人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临时补助金125.03万元,按每人180元标准为336人重点优抚对象和756人两参人员发放临时补助金19.65万元。组织人员深入灾民贫困户、城市低保户、老乡干部、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五保对象等282户困难家庭进行春节慰问,支出慰问金14.16万元。76人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资金7.78万元,为90人老乡干部发放生活费 10.2万元、村办离职干部52人发放生活费9.4万元。    

二、救灾工作扎实有效    

(一)及时有效开展灾后救助,确保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11年上半年,我县自然灾害主要以低温冷冻灾害为主,局部地区有轻度洪涝和雷电冰雹及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发生,受倒春寒天气影响,我县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生长发育缓慢,特别是荔枝、芒果等经济果木不能正常座果,严重影响了产量提高,给灾区群众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灾害致使全县10个乡镇,79个村(居)委会24170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509公顷,绝收452公顷损坏居民住房11075225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13万元。灾情发生后,县民政局把查灾、核灾、报灾、救灾工作放在首位,民政干部职工在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查灾、核灾、救灾,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向上级上报灾情数据和相关表册,为上级实施救助提供了可靠依据。并根据受灾情况及时组织、协调落实救灾经费,安排粮食、衣物等救助灾民,保障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及时医治。1-6月,共发放救大米261吨、衣物2260、棉被783使 681520446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证,受灾群众思想得到稳定。    

(二)加强防灾备灾,提高救灾物资储备水平    

    投入资金40万元,通过乡镇提供不低于50平方米库房,民政部门解决库房改造修缮资金及提供救灾物资的方式在洼垤、龙潭、青龙厂、因远、咪哩、羊岔街、那诺、羊街等乡镇建设完成了8个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任务对县城救灾物资储备库进行了修缮改造。同时,采取以购代储的办法存储救灾口粮7万公斤,及时向投入使用的8个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库调运帐篷320顶、棉被800床、大衣800件、衣裤200套。通过加强救灾物资储备,进一步提高全县灾害应急救助和灾民安置能力。    

    (三)加强农房统保的规范化运作灾区重建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加强农房统保的规范化运作,主动协调人保财险公司做好核灾理赔工作,确保受灾农户按新的理赔标准得到合理补偿继续对特困倒房灾民给予重点扶助,按时完成重建任务2010年6月-2011年6月保费收缴期间,全县共有33545户农村居民自愿参加住房保险,实收保费67090元,政府补助20.13万元截至2011年5月31日止,农村居民住房保险承保单位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元江支公司共受理报案237件,共为参保房屋倒损家庭164户发放赔偿资金13.12万元。    

      三、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一)认真落实抚恤政策,及时兑现抚恤补助资金    

 1-6月发放58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定期抚恤金12.25万元51人伤残人员发放定期补助20.82万元164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发放定期抚恤金21.24万元 30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发放定期补助金4.58万元 690名“两参”人员和133名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发放定期补助资金98.76万元,发放军休人员工资和各种补贴15.83万元。    

(二)互相配合,通力协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效推进。    

    我县共接收2010年城镇退役士兵70人,其中:三级士官2、二级士官11人、一级士官13人,义务兵44人,符合“双考”安置条件的有13人。半年来,始终坚持自谋职业与安置就业相结合的办法,积极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切实落实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劳动保障、教育培训、个体经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组织符合双考安置条件的 13人到玉溪参加文化知识考试安排自谋职业9人,按政策安置57人回农村发展生产。    

(三)认真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烈士褒扬工作。    

为全面了解掌握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现状,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优抚科、烈士陵园等相关工作人员对全县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认真普查,在普查过程中,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普查信息及时上报,为下一步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建打下良好基础。目前,全县共有烈士陵园1座、烈士纪念碑6座、纪念亭3座、纪念馆1个、骨灰堂1个,零散纪念设施124个。    

(四)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春节期间,为切实增强军政军民团结,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怀,宣传军政军民团结在维护政治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为全县优抚对象发放慰问挂历10000张、组成10个服务组50人开展为民服务活动10件、召开有88人优抚对象参加的双拥座谈会一场、组成13个慰问组慰问优抚对象116人、召开座谈会和举办军民联谊会1场,累计支出拥军优属活动经费10.85万元    

四、城乡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制定了《元江县科学设置街道合理划分社区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元江县科学设置街道合理划分社区相关方案的上报工作,完成了撤销部分村委会设立社区居委会的申报工作,现曼来镇代表选举前期准备工作正有序开展。二是建立村(居)民民监督委员会。按照《元江县关于建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全县79个村(居)民委员会成立了村(民)民监督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79名主任和158名委员。    

       、切实加强老龄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老年人协会的扶持、指导和管理,扎实维护农村(社区)的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圆满完成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老年法》和《条例》执法检查的迎检工作,今年以来,新成立老年协会2个二是做好高龄老人的调查统计工作和80周岁及以上高龄保健补助金发放工作全县1-6共发放高龄补助2466人,补助金78.72万元357位年满60周岁的老人办理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完成了澧江镇汉泥扒青龙厂镇西拉河、羊岔街乡羊岔街三个老年协会百村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积极做好社会事务各项工作    

  (一)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大力倡导文明丧葬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着力根除丧葬陋习。根据《玉溪市民政局2011年清明节暨行风建设月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改制企业职工、下岗职工、城镇居民、郊区农民等不同群体和不同对象,有的放矢地开展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宣传,共发放《殡葬管理工作资料汇编10000,在全社会营造文明、节俭、科学、规范的现代丧葬文化氛围,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接受、配合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2.殡仪馆扩建一期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投资129.02万元,程占地面积3.25亩,建筑面积375.97平方米,主体建筑为火化房和太平间的元江县殡仪馆扩建工程于3月25日竣工验收1-6月火化尸体45具。    

   (二)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开展姻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    

    2011年的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婚姻登记规范化要求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截至6月20日,共办理结婚登记1347对,离婚登记150对,登记合格率100%。积极配合县卫生部门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工作,HIV检测318对。    

   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认真依照《收养法》办理弃婴收养登记,规范收养、寄养、送养审批程序,在办理中严格审查收养人资格,共办理儿童收养登记8件。    

   (三)积极引导,依法做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社团年检工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全县2010年12月31日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30家社会团体开展2010年度检查工作。社团年检将根据社团遵守法律、法规和依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并结合“小金库”治理工作,截至5月30日年检结束,全部确定为合格。    

 二是切实抓好社团“小金库”治理工作根据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按《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同各社团主管单位及社团签订了责任书。结合我县实际,将“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加强和完善社会团体监管相结合,采取全面摸底普查、个别督导抽查等手段惩治 “小金库”问题,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彻底清理“小金库”, 从清查情况看全县22家社会团体没有私设小金库情况。    

(四)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的通知》和《玉溪市与普洱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与墨江县、新平县分别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元江县与墨江县行政区域界线第二轮联合检查实施方案》、《新平县与元江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为9月底前完成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同时,开展了与毗邻县(含省际县)的边界资料数据认定工作,为创造平安边界作出了努力。    

(五)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以维护城市管理和社会秩序为重点,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开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1-6月,依法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16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0.98万元,为全县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下半年民政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县民政工作要继续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服务于推进元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重点,抓薄弱环节,抓完善巩固提高,务实为民,突出惠民,不断强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使民政工作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完善救灾工作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元江县抗灾救灾应急预案》,加快乡镇、社区(村)一级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度,建立和完善县、乡镇、社区(村)三级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体系,做到抗灾救灾工作有章可循,应急有备。二是积极开展农村房屋保险工作。三是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救灾物资资金,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不断提高救灾物资保障水平。    

(二)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一是加强对城乡在保对象家庭情况的抽查检查力度,确保在保对象准确。二是组织各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对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入户核实工作,及时把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做好城乡低保调查审批材料及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信息材料的归档装订工作。    

(三)认真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坚持双拥共建,全力支持国防建设。以“关爱行动”为主线,落实好各项优抚优待政策,着力解决好优抚对象“医疗、生活、住房”三难问题;贯彻市民政工作会议对安置工作的布置及要求,加大安置力度,保证安置到位,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认真做好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普查档案、整理、备案和归档工作。    

(四)依法规范加强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使其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五)认真做好撤并部分乡镇设置街道办事处及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主要做好撤并乡镇和新设立街道办事处接壤的土地资源外业调查,核实边界线,做好1:50000边界走向地形图和详细的边界线走向文字说明,妥善处理各类边界纠纷    

(六)全面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要以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为契机,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按《元江县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二是积极开展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的“阳光政府”4项制度工作,把推进四项制度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有力手段,狠抓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强化民政干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完善自我约束机制,着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民政干部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实现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坚强保障。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元江县民政局 发布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