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龙潭乡推进火化区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火葬,改革土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龙潭乡安龙社区龙潭居民小组已被划定为我乡火化区,从2015年1月1日起,凡去世后遗体必须火化并进入公墓,为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结合本乡实际,特成立推进火化区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吴海燕(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龙保山(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益芬(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普文光(乡党委副书记)
杨志红(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
方冠鸿(乡纪委书记)
李 荣(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白霰文(乡武装部部长)
杨奇军(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段郎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羊婷婷(乡宣传干事)
何 萍(乡民政助理员)
王雯雯(乡综治专干)
李玖弈(乡司法所负责人)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办,由李益芬兼任办公室主任、何萍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下设立宣传组、执法组、调解组协同推进火化区各项工作,职责如下:
一、 宣传组:
组 长:李益芬
成 员:普文光、何萍、羊婷婷、普霏
职 责:负责做好殡葬改革工作政策宣传,遗体火化协调服务工作,惠农殡葬补助申领。
二、 执法组:
组 长:杨奇军
成 员:杨志红、段郎嘎、李玖弈、蔡祥
职 责:负责对不按火化区殡葬法规、政策执行的群众,阻挠、妨碍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群众进行教育、规劝,必要时进行强制处理。
三、 调解组:
组 长:白霰文
成 员:方冠鸿、李荣、王雯雯、潘红
职 责:负责对不服执法,有抵触情绪或上访群众进行调解,化解矛盾,避免发生恶性上访事件。
殡葬改革工作是全乡重点工作之一,为顺利推进火化区工作,实现火化率100%的目标,需要各工作组协同配合,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