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元江县因远中学九年级(2)班同学陈嘉乐在晨跑途中目睹一起突发交通事故,紧急关头他没有当一名“吃瓜”的路人,而是主动践行社会责任与担当,用实际行动诠释助人为乐的高尚品格,得到了来自交通事故亲历者的高度表扬,成为了同学身边学习的榜样。 
2026年1月24日上午9时许,在元江大道元江第一城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摩托车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受伤。因事发突然且过往车流密集,现场存在发生二次事故的潜在危险。紧要关头,晨跑恰好途经此路段的陈嘉乐同学毫不犹豫地停下脚步奔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面对危险的局面,陈嘉乐同学临危不乱、沉着冷静,在确认人员伤情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清晰准确地报告了事发位置、人员受伤情况、现场潜在危险等关键信息。同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情绪安抚,提醒围观群众注意安全,并积极疏导过往车辆,指挥车辆绕行,保护事故现场,有效避免了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发生。医护人员和交警到达现场后,陈嘉乐同学向医护人员和交警说明现场情况,直到伤者被妥善送医救治和所有情况交接完毕后,他才默默离开了现场。 
近日,元江县因远中学收到了“一个特殊的快递”,里面装有一封来自事故亲历者的“表扬信”,对学校九年级(2)班学生陈嘉乐助人为乐的事迹给予了高度赞扬,同时也对学校重视德育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建议学校给予陈嘉乐同学全校通报表扬。 
陈嘉乐同学的善举,展现出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应急素养,不仅为伤员赢得了宝贵的救治时间,避免了二次事故的发生,更是弘扬了社会正能量,在伤者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传递出了人间大爱,展现了新时代中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和优良品质,为青少年学生树立了学习榜样。 来源:元江县因远中学 图片:陈嘉乐 编辑:郑 翔 初审:杨常青 复审:李红芳 终审:杨雄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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