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下发通知,决定对出色完成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省、市、县授予荣誉称号,元江县教育体育局被授予“县级优秀组织单位”的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2021年,元江县共有12所小学和8所初中共计600余名学生、200多名教师参加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监测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业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为做好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工作,确保各样本校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元江县按照《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云南省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和安排,及时成立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元江县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抓实监测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深入全县各样本校进行实地督查、指导,详细了解质量监测考试工作总体安排、样本校考场布置等情况。监测期间,国家、省、市、县督导检查组对各样本校中学、小学考点进行巡视,实地督促监测工作各环节,直至完成全部监测工作,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与应急处置预案,认真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实现了“考试管理零失误、考风考纪零记录、师生安全零事故”,圆满完成了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据了解: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3个学科领域。2021年是第三轮监测的第一年,为充分肯定元江县在监测实施工作中的优异表现,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作用,经省、市推荐,2021年,元江县教育体育局再次被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授予“县级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已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图文:周 宾 编辑:郑 翔 审核:李向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