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那诺中学初一学生朱某被同班两名同学李某和王某打伤,所幸学校老师发现得早,及时报警从而制止了事态恶化,在这同时,三位涉事学生家长应学校通知也第一时间赶到学校。按办案民警要求,朱某父亲带朱某去县城医院里做了全面检查并进行治疗,经元江县民族医院鉴定,朱某的伤势未达到轻伤,所以李某和王某未涉嫌刑事犯罪。应涉案学生家长的申请,司法所介入了这起中学生打架事件的调解工作中。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涉事的三位学生进行了调查笔录,并走访了班主任及班上的同学了解情况。经过两天的调查了解,原来李某、王某与朱某之前并没有过节,平时在学习生活中也相处融洽,为何会发生这起打架事件呢?还得从打架前一晚说起。事发前一天晚上11时许,李某和王某出去校外玩,回校时宿舍门已经关了,且舍友们都已入睡。李某和王某就在窗外喊睡在靠窗的朱某起来开门,结果朱某睡得比较沉,没应声而起去开门,开门的是同舍另外一个同学。因为此事,李某和朱某心里气不过,第二天早上就把朱某给打了。
基本事实情况了解清楚以后,考虑到三位学生是同班同宿舍的,往后三年都要在同一屋檐下求学,若是处理、引导不当,将会影响三位学生的学习及生活,也会对学校及其他同学造成不良影响。考虑到事态的严重性,司法所工作人员把事情的利害关系讲给涉事学生及家长,并耐心细致地劝导他们。为了防止激发更大的矛盾,司法所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一一突破,最后朱某的父亲同意接受李某、王某及其家长的赔礼道歉,李某、王某的家长也愿意赔偿朱某的治疗费用及其来回车费。最终,这起以冲动打架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有了圆满的收场,同时也在学校开展了以案说法的校园安全教育。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那诺乡人民政府 发布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