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一、元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精神,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1〕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全面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建设和增强服务功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元机编【2012】10号《关于成立元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通知》,同意成立元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挂靠县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机构规格正科级,保留元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牌子。 元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12年10月挂牌成立。管理局下设两个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县政务服务中心于2011年7月1日恢复运行,政务中心办证大厅面积330平方米,配置了30台电脑和相应的办公设施,实现了网上办公,并建成电子监察系统。目前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有23个单位,有三个办证厅(政务服务大厅、公安办证厅、工商办证厅),另设有一个分中心(车管分中心)。 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情况 根据云办发【2011】15号文件:“要加快推进覆盖全省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全省129个县(市、区)在2012年底前全部建成运行”的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成立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元机编〔2012〕11号)文件,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2年12月挂牌成立,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