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我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成效,向全社会表明我县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态度和决心。 发布会上,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扫黑办主任杨双福通报了元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指出,自2018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元江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年工作目标,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通报指出,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元江县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2018年,全县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减少132起,下降16.25%,遏制了刑事案件高发势头,呈现出刑事案件逐年下降的良好态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名全市第4,执法满意度排名全市第2,农村地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名全市第2,为元江县高质量跨越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与会的县扫黑办相关负责人就新闻记者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答复。 元江县融媒体中心记者方瑾瑞问:请问到目前为止,元江县共打掉几个涉黑涉恶的犯罪团伙,谢谢。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扫黑办常务副主任张宏答:截至目前,我县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1个,涉恶犯罪团伙4个,分别为:以刘某为首的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高利转贷等犯罪行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涉案25起,目前到案犯罪嫌疑人23人,检察机关现批捕12人,取保候审10人,押回重审1人,案件正在全力侦办中。 元江县融媒体中心记者白姝琦问:请问元江县检察院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谢谢。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智浩答: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3件36人,提起公诉2件21人,相对不起诉1人;起诉后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件21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4次。 记者还就人民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方面所做的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等进行了提问。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扫黑办副主任覃建国说: 截至目前,我院依法惩处恶势力犯罪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判处被告人21人,依法适用财产刑22.8万元,依法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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