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总林长令2026年第2号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令
为全面落实中央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林地资源禀赋优势助推全市产业攻坚,加快构建现代化林草产业体系,促进群众持续增收,筑牢乡村振兴绿色根基,特发布此令。 一、提高站位,扛实林下经济发展责任 发展林下经济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的重要抓手。各级林长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构建“市级统筹、县级主抓、乡镇落实”的责任体系,加强调研督导,推动林下经济加快发展。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加强工作统筹,健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结合地方实际积极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保完成2026年林下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二、聚焦重点,推动林下经济提质增效 一要实施“规划引领”行动。制定市、县两级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对林下经济可利用空间实行“一张图”管理,对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采集加工、森林旅游康养等业态实行分区分类布局,明确主导产业和准入标准。二要实施“主体引育”行动。开展林草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加快重点企业培育孵化。紧密衔接省级林草产业招商资源,健全部门协同林草产业招商机制,大力开展种养殖、加工商贸、仓储物流全产业链招商。三要实施“项目攻坚”行动。加强林业产业项目谋划,动态管理林下经济项目库,精准对接服务企业,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四要实施“示范引领”行动。以元江县、新平县、澄江市3个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为主,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支持,进一步谋实具体项目支撑,开展林下经济整县示范发展工作。深入推进林药、林菌、林菜等林下基地建设。五要实施“品牌强林”行动。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发本土特色产品,加快产品认证,推动“名品+名企+名产业+名产地”一体化发展。实施“小品种大产业”培育工程,重点聚焦黄精、天麻、绞股蓝、金毛狗蕨等特色品种,扶持打造一批“小而精、小而特、小而美”的林下产业项目。 三、加强保障,破解林下经济发展要素瓶颈 制定玉溪市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高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农林水扶持政策整合运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依托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推进林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完善水电路网基础设施,建园、定业、引企,推动林下经济发展创新实践。落实《云南省使用林地指南》,对符合直接服务林业生产的设施优先办理手续,优先保障所需林地。健全“绿色金融”涉林企业项目银政协同服务工作机制,加大金融赋能林下经济发展力度。 2026年3月27日,省委书记、省级总林长王宁,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级总林长王予波共同签发了关于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各级林长、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省级总林长令,扛实鸟类保护责任,严处涉鸟违法行为,加强监测保护管理,营造护鸟浓厚氛围,切实维护生物生态安全。 此令。
玉溪市总林长:杨政昆 胡江辉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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