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十三五”工作总结暨“十四五”工作计划
“十三五”期间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本部门的职能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路子,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森林蓄积量逐年增加,林业总产值逐年增长,实现了林业快速有效的发展。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 根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到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8%以上。截至2019年末,已完成目标任务,森林覆盖率达59.72%。到2020年末,森林覆盖率预计达65%。 “十三五”以来,全县以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重点公益林、低效林改造等林业重点工程为支撑,把林业生态培育成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加快林业生态建设。 (一)森林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十三五”以来,向上争取资金累计达3.48亿元,完成营造林24.6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7.28万亩,核桃提质增效4.9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低效林改造1.5万亩。全县有林地面积320.59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8.43%。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33.57万亩;划定生态公益林170.43万亩,停伐天然林81.2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9.72%,比“十二五”基数提高8.7个百分点,预计2020年底森林覆盖率达65%,提前完成了“十三五”末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58%的指标;森林蓄积量达948.25万立方米,较十二五期间718.6万立方米增加31.96%。森林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有序开展。全县区划生态公益林面积170.71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91.4万亩,省级公益林面积66.7万亩,市县级公益林面积12.61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6.15%;商品林面积133.32万亩,占林地面积的43.85%。纳入补偿的公益林总面积为162.1万亩,天然林停伐补助项目81.29万亩。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稳定集体林地确权268.58万亩,确权率达99.24%;集体林均山到户率达93.71%,商品林均山到户率88.2%,宗地发证率为99.99%。积极开展林木权登记发证工作,办理林木权登记13件,面积2211.36亩;共办理林权流转3件,面积592.9亩,流转金额166万元;共办理林权抵押业务24件,抵押面积10795.01亩,抵押贷款金额2863万元;配合不动产中心发放不动产证,共办理不动产业务177件。 (四)林业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近年来,元江县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发展思路,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理念,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立足森林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带动林业经济快速发展,全县林草产业呈现出了比较好的发展势头,资源优势逐步变为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截至2020年末,预计全县经济林果种植累计面积达54.95万亩,总产38291.33万公斤,产值14.2亿元,其中核桃累计发展面积17.83万亩,产量95.79万公斤,产值1826万元。 (五)森林资源保护能力全面提升。一是森林草原防灭火成效显著。 2016年以来,全县无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火灾次数、受害面积、受害率、查处率均达市政府下达林火控制指标,在全市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考核中连续四年优秀,排名靠前。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明显提高。预测预报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加大种苗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苗木复检工作的执法力度,有效防控了有害生物的蔓延。成灾率、防治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均在市级下达指标范围内,取得了很好的防控效果,“十三五期间”无重大森林病虫害发生。全国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实现新突破。完成全县湿地资源总面积为2913.35公顷的年度核查;完成6606棵古树和名木群调查工作;积极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野猪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截至目前,没有发现珍稀濒危鸟类发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动态。四是山林长制取得新成效。根据《元江县全面推行山林长制实施方案》,已划定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政协四套领导班子责任区,县级领导班子为各责任区林长,划定了责任区27片,明确了县级领导联系“山林长制”工作目标任务。配套《元江县全面推行山林长制考核办法》和《元江县山林长制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山林长按照分工,负责相关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六)森林资源管理成效显著。依法实施“十三五”林木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不断加强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林政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查处各种涉林案件574起,共出动警力4434人(次);办理林木采伐929件,审核上报征占用林地手续92件,面积539.55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3949.92万元,办理木材运输证1864份。 (七)科技兴林,林草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局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7人,其中,正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16人,工程师6人,助理工程师1人,技术员3人。2016年以来,结合林业造林项目、乡镇(街道)冬季党员培训及农村劳动力输出培训等加大林业科技培训,举办培训班163期,培训人员3147人次,发放培训和宣传资料2521份,科技兴林成效明显。2017年高级工程师李桥安荣获全省劳动先进个人称号;2018年县森林公安局荣立集体三等功,高级工程师王信保荣获全国林改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9年我局荣获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称号,高级工程师刘菊丽荣获全国绿化奖章奖励,高级工程师杨宾荣获全省绿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连续四年我局工作在县综合目标考评中获一等奖。 (八)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在涉林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中,做到提前介入、超前服务,依法、及时做好项目报批、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林业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素质、执法水平和执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树立了行政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 (九)自然保护区建设顺利推进。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始建于1989年,2012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由江东片区和章巴片区组成,总面积22378.9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9988.2 公顷,缓冲区面积4609.1公顷,实验区面积7781.6公顷)。保护区以我国特有的干热河谷型热带稀树灌木草丛植被生态景观、南亚热带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特有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为保护对象。保护区物种非常丰富,有维管束植物2303种,哺乳动物97种,鸟类258种,爬行类71种,两栖类动物53种,鱼类34种。 二、2020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推进项目的落实。截至目前,共争取上级资金5825.1万元,完成营造林任务4.21万亩,任务完成率105.25%。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3.26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2万亩,昆磨高速公路元江段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程0.35万亩,异地造林0.02万亩,桉树替换造林0.38万亩。昆磨高速公路元江段路域环境绿化美化绿色廊道建设工程通过了省市中期评估,目前正在组织县级验收。完成2020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项目1万亩地块落实工作。二是举办芒果修剪和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培训11期,培训人员462人次;三是抓好森林乡村创建申报工作。完成全县6个行政村的申报材料审核评定,并推荐拟申报省级森林乡村,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申报计划任务。 2、持续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元江县有林地面积320.59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8.43%。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33.57万亩。2020年末,预计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5%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2%。划定生态公益林面积170.43万亩,活立木蓄积量948.25万立方米,较上一年增长5.64%。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通过省林草局审核,待国家林草局批准实施。积极落实元江县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持续推进。 (二)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纪律作风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全局干部职工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2、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制定元江县林草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图,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压实责任,挂图作战,推进各项工作。 3、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营造林进度。局领导积极主动向上级林草主管部门汇报对接工作。“十三五”以来向上争取资金累计3.48亿元,完成营造林24.6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7.28万亩,核桃提质增效4.9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低效林改造1.5万亩。提前完成了“十三五”期间全县新增造林面积12万亩的目标任务。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资金投入不足,林业产业投融资体制不健全。 元江是玉溪重要的商品林和林产业基地,国家和省政府对元江林业的投入主要以生态建设为主,而对林业产业发展、产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与支撑能力的投入较少,距建设元江林草产业体系要求尚有较大差距,需要改善元江林草产业投融资体制,不断给产业发展注入必要的资金。林草产业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税收优惠、林地和林木抵押贷款等引导社会投资林业产业的政策措施和多元化、多渠道、多方式的林草产业投融资体制还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 2、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森林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日益凸显,林权纠纷多。地方项目建设与保护区建设的矛盾依然存在,如水电站、水库项目建设与保护区建设的矛盾;采挖中药材、取土等影响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生存环境;植被恢复方式单一,潜在的外来干扰不容忽视。贯彻执行好森林资源管理政策、正确处理好开发与利用关系、妥善解决好林权所有者利益问题等各项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3、林草基础设施薄弱。 林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林草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林区交通、通信、生产生活条件落后。机构改革后,乡镇、街道负责林草工作的单位人员较少,基层单位办公条件、装备水平远远满足不了当前工作的需要。 4、林草政策不衔接、不连贯,地方配套政策不完善。 长期以来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和规范性的管理体系和协调运行机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尚不完善,其应有的推动作用没有真正体现出来。 5、林草生态工程建设上级补助标准低,项目实施资金缺口大 随着劳动力价格、运输成本、种苗价格不断提高,造林成本随之增加,财政资金对林草建设和林草产业发展投入满足不了目前林草发展需求,造林项目实施难度不断加大。 三、“十四五”林业发展计划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以全面落实林长制为总抓手,以深化林业改革为动力,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稳步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着力推进林草产业发展,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现林草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 林草发展目标任务 到2025年完成营造林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8%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3.8‰以下。加强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干热河谷植物园建设。 四、2021年工作安排及保障措施 (一)工作安排 1、持续推进生态建设。继续巩固和提高林草业重点工程,加快国土绿化力度。完成营造林1万亩,确保森林覆盖率达66%以上。持续做好昆磨高速公路元江段路域环境绿化美化抚育管理工作。 2、强化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与防灭火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力争2021年森林草原火灾不超过10次,森林草原受害率低于1‰,森林受害面积不超过100公顷,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案件查处不低于80%;依法做好林地征占用、林地服务和监管工作;推动“山林长制”取得新实效。 3、严格落实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制。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8‰以下,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9%,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测报准确率达85%。 4、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实施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工作。通过向上级争取立项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入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平衡发展。 5、持续开展好草原生态监测工作。通过向上级对接,争取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加大对科技人员的培训力度,购置监测设备,持续推进草原生态监测工作。 (二)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林草机构的稳定、健全和基层组织的完善是林草业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在机构改革中,要保持各级林草机构的稳定性和工作职能的完整性。避免以各种理由任意撤并林草机构、削弱其职能。林草基层组织是林草业建设的骨干,发挥着贯彻林草方针政策、组织工程实施、推广科学技术和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作用,必须进一步稳定、完善基层组织,加强林草工作站的建设。 2、资金保障。 一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分类经营的要求和事权划分的原则,把林草建设纳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以国家投入为主体、市县配套为补充的投入机制。二是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草业建设的政策与机制。争取林草业轻税赋和中长期信贷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加快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稳定的林草经济政策体系,吸引和鼓励尽可能多的投资主体参与林草业建设。 3、政策保障。 为使各项工程建设得以顺利实施,必须制定适合市场经济体制,强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使各项林草业工程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4、科技支撑。 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强化科技攻关,突破林草业重点工程建设技术瓶颈;加速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林草业科技产业;加强标准、质量和专利工作,提高林草业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加强科技能力建设,提高林草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5、依法治林。 元江林草业发展要加强森林草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公益林管护、森林草原、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等方面工作,为地方立法提供依据。 6、落实领导责任制。 一是继续强化各级政府领导的林草业发展任期目标责任制,继续推行主要领导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制度。二是保持林草机构的稳定,加强林草部门的职能,充分发挥林草业基层组织的作用,保持林草业工作的连续性。 7、强化宣传教育。 广泛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动员,提高全社会对现代林草业体系建设的认识,增强发展林草业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大力宣传普及林草业科学技术知识,增强运用林草业科技成果的意识,促进林草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林草业法制建设,加大舆论监督力度,遏制各种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现代林草体系建设的参与。大力弘扬艰苦创业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做好林草行业的宣传思想工作,使广大林草系统职工提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实现元江林草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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