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玉溪市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啦!快转发给有需要的“她”一、申报条件 1.户籍 救助对象需为玉溪市各县(市、区)户籍。 2.人员类型 截至2025年6月16日,由民政等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3.救助前提 诊断出患有符合病种且未获得“两癌”救助,符合申报条件的即可申报,往年已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4.病种病情程度 救助对象为经过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①只救助乳腺癌和宫颈癌。其它癌症(如卵巢癌、子宫内膜癌等)不符合救助条件,不予救助。 ②乳腺癌只救助乳腺浸润癌,需要在病情证明材料上有“浸润性”三个字。 ③宫颈癌全国妇联规定:只救助宫颈浸润癌IIb及以上。 宫颈癌一共分为:0期(原位癌)、Ia期、Ib期、Ⅱa期、Ⅱb期、Ⅲa期、Ⅲb期、Ⅳa、Ⅳb 九个档次,前四个档次不符合条件,从Ⅱb期开始后面五个档次符合条件。 二、救助标准 通过审核并确定为救助对象的患病妇女,每人一次性给予一万元人民币救助。 三、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后出具的医学证明(包括诊断证明及病历首页)复印件; 3.救助对象类别里低保、特困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或特困证复印件。 4.《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 四、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2025年6月15日 五、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病种病情证明、低保或特困证明等)。 2、个人将相关资料交户口所在地乡镇妇联收集上报县妇联,县妇联审核上报市妇联,经市妇联复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统一报送省妇联。 注意事项 已申报并通过审核的患者有机会获得全国妇联下拨的“两癌”项目救助金,未审核通过和已享受过此政策的不予救助。 六、个人申报咨询电话 红塔区妇联:2026548 江川区妇联:8011224 澄江市妇联:6911224 通海县妇联:3011224 华宁县妇联:5011212 易门县妇联:6166545 峨山县妇联:4011224 新平县妇联:7011224 元江县妇联:651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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