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元江县2016年度乡镇(街道)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内容,现将甘庄街道2016年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效果(标准分50分,自评分50分)
对照考核办法第一项内容: 1、邪教人员进京滋事;2、邪教人员一次5人以上(合5人)公开聚集滋事;3、发生大幅反宣标语恶性案件或大面积散发反宣品案件;4、发生邪教人员自焚、杀人、伤人等极端恶性事件;5、“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县内跨地区流窜作案,造成恶劣影响;6、重点人员脱管失控,邪教人员出县滋事;7、党员、公务员(含离退休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及其聘用人员(含退休人员)参与邪教违法犯罪活动;8、刑释解教已转化“法轮功”邪教人员一年内参与邪教违法犯罪活动;9、发现张贴、书写、悬挂、喷涂邪教反宣品10份以上或大幅标语1条以上;10、发生泄密事件。
我街道均未发生考核规定的事件。此项标准分50分,自评分50分。
二、主要工作任务(标准分35分,自评分35分)
对照考核办法该项内容,我街道对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1、完成回访帮教工作任务,无发生思想反复人员对邪教人员“面对面”回访教育工作;2、做好文艺、学校、媒体从业人员防范“法轮功”警示教育, 无以上从业人员为邪教效力,无本地误播邪教背景节目;3、按照“防邪知识进家庭”工作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四送一创”活动;4、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党(职)校教学计划,开展专题讲座2次。党内组织观看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2次;5、按照“五有”标准完善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推进“一墙一窗”阵地建设;6、对反邪教人员建立健全实名登记;7、做好每季度信息报送工作;8、利用各种形式平台,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9、按照《元江县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责任制规定》认真贯彻落实。10、深化“无邪教”创建工作,做好已命名“无邪教社区”检查工作,并按照规定向所属单位延伸;11、组织文体部门积极开展气功健身反邪教活动;12、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工作。
此项标准分35分,自评分35分。
三、上报相关性工作痕迹材料(标准分15分,自评分15分)
1、认真落实《关于在重点地区开展对“全能神”等邪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活动并上报工作情况;2、按照《关于开展“百县千乡万村无邪教创建示范工程”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无邪教创建示范街道,按时上报无邪教创建示范社区材料;3、11月底按时报送“防邪知识进家庭”工作进展阶段总结;4、12月5日前上报运用反邪教文艺作品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总结、深化“无邪教”创建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健身气功推广及普及工作总结;5、按时上报半年及年终工作总结。
此项标准分15分,自评分14分。
甘庄街道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定了工作方案、措施,利用不同形式组成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宣传工作,加强重大节日和“敏感日”的值班监督管理。2016年度甘庄街道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认真履行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并做了大量工作,无参与邪教人员等情况发生。2016年度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自查评分为99分。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甘庄街道办事处 发布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