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江街道党工委 澧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澧江街道规章制度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3-01 20:16:25 点击率: 708 【打印】 【关闭】

各村(社区),街道各中心(站、所)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澧江街道规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

   

 

                            澧江街道党工委

                            澧江街道办事处

                                2018523   

     

 

澧江街道出差、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党工委委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出差和请假,事前应向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报告,批准后方可离岗。并将时间、地点等告知党政办公室,以便联系。

二、机关、各中心(站所)负责人出差和请假,一天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两天及以上由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审批。各中心(站所)干部职工出差和请假,一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审批,两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及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审批。

三、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差和请假,两天以内由挂钩组长审批,三天及以上由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审批;各村(社区)五大组织、几大员出差和请假,由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审批。

四、婚假、丧假、产假、病假及探亲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干部职工因事需请假的,优先安排公休假。

五、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表》,明确出差事由、同行人员、起止时间、出差地点、出行方式等,经领导批准后方能出差。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审批天数,须报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

六、干部职工有事有病要先请假(有书面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岗。禁止不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假期结束后要主动到各单位销假。

七、机关干部职工因办事、开会、下村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须到党政办公室填写《澧江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去向告知登记表》。各中心(站所)自行报备。

八、各中心(站所)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出差、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的落实,审批表、请假条经领导审批后,统一交各单位办公室备案,严格进行考勤。

九、违反出差、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相关要求的,依照《澧江街道纪律作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澧江街道带班值班制度

 

为切实做好街道值班工作,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提高值班值守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尽心履职,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离岗、替岗。值班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须替岗的,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带班期间,带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不得离开集镇范围内,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及各类紧急情况发生,带班领导须在15分钟内到达街道及时妥善处理,并向街道主要领导和县有关部门报告。带班领导负责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及履职情况。

三、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工作日内原则上不得离开街道辖区,下班后可电话值班。双休日、节假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在值班室值班,其余时间在街道集镇范围内电话值班。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接受上级指示、接听基层单位和群众反映的各种情况,根据需要及领导指示,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协助带班领导处理好紧急事件、事故及其他突发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应做好值班日志,保持值班室各种办公用品、通信工具、值班记录本的完整和卫生整洁。值班实行电子指纹考勤签到及交接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及特殊情况值班的,按上级通知要求执行。

五、值班期间如遇非警务类报警求助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一、二、三级联动。

六、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安排工作。

七、街道林业、农业等部门在护林防火、防汛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八、街道各村(社区)参照执行,如上级部门有相关要求的,按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九、违反带班值班制度相关要求的,依照《澧江街道纪律作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澧江街道会风会纪制度

 

为进一步严肃会纪,端正会风,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主办单位能组织一次性开会传达的会议,避免重复开会;能够通过网络、文件、电话等方式传达和部署的工作,绝不召开会议;严格控制召开各种庆祝会、表彰会、座谈会等。

二、凡是内容、时间、与会人员相近的会议要合并召开;凡是没有必要参会的人员一律不通知参加。提倡专题研究,现场办公,深入实际,解决问题。

三、会议主办单位要精心组织会议和准备会议材料,尽量减少议程,严格控制发言时间。

四、参会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随意调整人员替会。因事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要按照谁召集会议向谁请假的原则,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经会议主办单位同意后方可请假或调整人员替会。

五、参会人员按要求提前签到进入会场,禁止他人代签,按会议安排座次或桌签就座;未安排座次或桌签时,主动服从会议组织人员安排,到指定位置就座。

六、参会人员须自觉遵守会议纪律,进入会场后,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期间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来回走动、频繁出入;严禁交头接耳、喧哗闲谈、玩手机、打瞌睡、吸烟;不得阅读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不得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不得在会场外长时间逗留;自觉做好会议内容和材料的保密工作,妥善保管会议涉密文件或材料,不得随意丢弃。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场的,须向会议主办单位或会务组说明情况,同意后方可离场。

七、参会人员要集中精力,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切实领会会议精神。

八、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同意替会的,视为缺会;因特殊情况需暂时或提前离会,但未向会议主办单位或会务组说明情况的,视为早退。

九、违反会风会纪相关要求的,依照《澧江街道纪律作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澧江街道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为切实加强和提高街道干部职工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学习人员

街道机关和各中心(站所)全体干部职工,根据学习内容需要,人员范围可增至村(社区)组干部。

二、学习内容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省、市、县重要政策文件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二)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学习党务管理、行政管理和有关业务知识,学习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理论知识。

(三)街道领导通报近期全街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取得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及改进的措施。

(四)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学习方式

(一)坚持集中学习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每月举行一次,每次学习按照计划由班子成员轮流主持并准备学习内容。

(二)热点问题探讨、收看党员远程教育有关内容、邀请专家学者讲课讲座相结合。

(三)组织参加各级举办的培训班、轮训班等学习。

四、学习要求

(一)到规定的集中学习时间,全体干部职工要准时参加学习,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组织学习,由街道党政办另行通知。

(二)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与工作有机统一,努力使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三)全体干部职工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每次学习,做好学习记录。任何人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有事有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街道党政办或会议主持人请假。

(四)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五)学习由组织人事办、街道党政办共同负责组织。

五、违学习制度相关要求的,依照《澧江街道纪律作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澧江街道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街道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严禁动用公务车参与公务以外的婚丧嫁娶、旅游、休闲等活动,对私驾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街道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党政办在调配车辆时,根据出差人员目的地,合理安排行程,根据所行里程,开出油单,由驾驶员负责在油单上签字,用车人需到党政办填写《澧江街道办事处车辆使用登记簿》。

  三、各中心(站所)负责人要做好本单位车辆的管理工作。安排专人作为驾驶员,并做好车辆出车情况记录。

  四、公务车辆若出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向党政办公室汇报情况,并就车辆维修、零部件更换等事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维修,事后要提供具体的修理项目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街道公务用车除工作日以外要全部停放在街道办事处大院,不得私自使用。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用车人需事先向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请示,同意后并报街道党政办备案方可用车。

  六、驾驶员必须坚持坐班制度和车辆管理使用责任制,出车要听从党政办公室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出车,不得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或代管。

    七、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若因违反交通规则、疲劳驾驶或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问题的,责任自负。

    八、驾驶员对车辆要加强检查、按时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人为造成车辆损失的,除保险公司承担的费用外,相关的费用和责任由个人承担。

    九、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的,依照《澧江街道纪律作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澧江街道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职工工作时间不得外出吃早点、玩手机、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基金)、看视频、听音乐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内容。

二、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严禁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脱岗聊天。

四、严禁干部职工在禁烟区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

五、文明办公,不准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有事商谈及接转电话应控制音量,以防影响他人。

六、违反工作纪律管理相关要求的,依照《澧江街道纪律作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澧江街道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职工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工。

二、上下班实行电子指纹考勤。因开会、下村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办公地点打考勤的,必须进行外出报备,如本人不能到办公室报备的,可通过电话进行报备;因出差、培训、请假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办公地点打考勤的,必须提前书面报备或请假。

三、街道各中心(站所)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本单位考勤统计及外出报备工作。

四、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考勤服务工作,每周周末将本周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后,干部职工未按要求打考勤且未进行外出报备的,由干部职工本人及所在单位进行情况说明。   

五、街道纪工委负责做好考勤督查工作,干部职工考勤情况每月月底公示一次,公示表报街道纪工委备案。

六、违反考勤管理相关要求的,依照《澧江街道纪律作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澧江街道着装仪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树立良好的公职人员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着装整洁、得体。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着装要符合常规的审美标准,以庄重大方、素雅整洁、朴实得体、合乎身份为原则。女同志禁止穿低胸、露背、露脐装、吊带裙、透明装、超短裙(膝盖6厘米以上属超短裙)、拖鞋及过高的高跟鞋;男同志禁止穿背心、短裤、拖鞋(不能把凉皮鞋当做拖鞋穿),衬衫和T恤衫纽扣扣至衣领下方第二颗。

二、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提倡朴素大方。在办公及公务接待场所,要保持良好的形体,做到举止文明,姿态端庄。服装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披衣,卷裤腿;不留长指甲、不纹身。女同志发型、发色适宜,化妆要素、淡、雅,不涂彩色指甲油,不佩戴过于夸张的饰物。男同志发不过耳,不染彩色头发,不理光头(特殊情况除外),不留长胡须,不佩戴饰品。

三、干部职工出席正式场所,应着正装。在一般场合,穿着可相对简朴,但要注意与身份、年龄、季节、身材相协调,不得过于张扬、过于裸露、过于透视、过于短小、过于紧身。在接待来宾时,根据礼仪需要,衣着应与出入场所协调。

四、国家统一配发制式服装的部门和单位,其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着装。

五、违反着装仪表相关要求的,依照《澧江街道纪律作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澧江街道工作期间禁止饮酒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干部职工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二、公务接待一律不上烟酒。

三、公务出差或下村(组)期间严禁饮酒。

四、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五、本规定所称的,是指白酒、红酒、啤酒等各种酒类(包括含有酒精的饮品)。

六、本规定所指的工作期间,含法定工作日时间、休息日及节假日加班、带班和值班时间。

七、违反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相关要求的,依照《澧江街道纪律作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澧江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改善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室、公共走廊、公共楼梯、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卫生区由保洁员负责打扫。保洁员需在上班前做好卫生清扫工作,并随时保持整洁。

二、个人办公室卫生由个人负责,要养成提前上班十分钟,人人动手搞卫生的习惯。室内要做到窗明、墙洁、地净。及时擦拭桌面、文件柜、沙发、茶几、窗台、玻璃等,确保桌椅、地面、电脑、灯具、墙面、墙角等干净明亮,无积灰、无挂尘、无丝缕、无纸屑、无死角,无乱贴乱挂现象;及时清洗茶具,做到干净无垢;及时开窗通风,室内无异味;文件、资料、纸张、报纸、文具、杂物等堆放有序、整洁美观。

三、干部职工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不乱摆物品(文件、报纸),尽显洁净、整齐、美观,自觉搞好环境卫生。

四、各中心(站所)负责人作为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职责,组织和管理好相关办公室的卫生保洁。除本区域的卫生外,干部职工应该积极参加集中性公共场所卫生劳动。

五、违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的,依照《澧江街道纪律作风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