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曼来镇委员会 曼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曼来镇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中心、所),县驻镇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曼来镇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行。 中共曼来镇委员会 曼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曼来镇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工作策略,根据国务院、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和《云南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曼来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各村(社区)要继续加大排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入境人员的监控,努力做到主动发现。配合做好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入元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对农贸市场、快递、交通运输等特定服务场所和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周抽样核酸检测。曼来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强化对进入我镇的冷链食品管理。 (二)人员排查。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关于迅速开展市外入元人员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2021〕-3)要求,对我镇在境外、国内市外务工、求学等人员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有针对性。在摸排清楚元江籍在外人员信息的同时,要做好境外、国内市外在我镇务工、经商等人员信息的摸排,做到随时排查、分类管控和上报。 (三)人员管控。广大群众要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在公共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向所在部门、村(社区)报备。境外和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入(返)元人员一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14+7”天隔离观察,即入境后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实行3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再继续实行居家隔离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开展第四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从疫情中风险地区入(返)元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督促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人员可有序流动,其核酸检测费用自理。从低风险地区入(返)元人员,凭健康码和通信行程码绿码自由通行。 各村(社区)要立即对黑龙江省、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等中高风险地区入元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登记,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宣传动员入元返乡人员到村(社区)报到登记,实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向村(社区)、所在单位报备家属返乡情况。 防范境外物品疫情输入风险,保障进口货物安全有序。凡进入我镇的进口冷链食品,曼来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运行管理制度,做到“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外包全消杀、防护全到位”;同时,及时查找出风险点,堵住扩散蔓延可能,提高防控的覆盖面、精准度、有效性。摸清辖区冷链行业基本情况,对进口冷链食品要加强监管,并按照市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好监管工作。 (五)重点场所防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好“行业主管责任”,设立巡查监督岗,督促、引导公共场所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学校、文化娱乐场所、医院、客运交通工具、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行业主管部门及业主须履行防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对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规定,对于老年人等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人工代办核验工作,并做好人工服务引导。学校要落实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医务室、体育馆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做好食堂环境监测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农贸市场要完善公厕和垃圾收集、洗手等卫生设施,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落实经营者摊位日常保洁制度,市场从业人员要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曼来中心卫生院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含发热哨点诊室)和院感防控各项要求。人群聚集场所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要强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对拒不配合的人员,责任主体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市场主体和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不服从防疫期间管理的个人,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各游艺厅(室)、歌舞厅、餐馆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原则上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继续执行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政策。 (六)社区防控。持续开展常态化防控及冬春季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消除致病生物孳生环境。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好社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以及外来人员管理,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入境人员、新冠肺炎治愈患者等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做好健康监测。 (七)倡导就地过节。落实好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的“三减少三加强”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组织或承办50人以上会议,落实“一责两案”(即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传播。 2.各单位、各行各业暂停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和聚集性活动。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一是倡导缓办喜庆事宜。全镇倡导缓办婚宴、生日宴等一切形式的喜庆事宜,一律取消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全镇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不得擅自举办庆典庆祝、跨年联欢、企业年会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各村(社区)要认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二是白事办理从快从简。原则上不举办葬礼,特殊情况需举办葬礼的,仪式一切从简,并严格控制参加葬礼人员规模和范围。村(社区)要对本辖区丧事进行登记备案和管控。三是暂停举办聚集性文体活动。文艺演出、篮球赛、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各类人员聚集的文体活动暂停举行。四是倡导就地过节。提倡我镇在外务工、经商、求学等人员就地过春节,须返回元江的,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在我镇务工、经商、求学等人员就地过春节,非必要不出行,如需外出,要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和返回元江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村(社区)、单位报镇综合管理办公室,镇综合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报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五是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人员尽量不参加,广大人民群众不相互请吃“杀猪饭”等聚集性宴请,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六是各酒店餐馆、各村(居)民小组公房、活动场所一律不提供任何居民办理客事活动。 (八)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各村(社区)要通过广播、喇叭、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群众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和自我“防疫”能力。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经常开窗通风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九)强化防护。树立“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医院、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时);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境外货物时,建议佩戴一次性手套,做好个人防护。倡导文明健康生活“保持社交距离、勤于洗手、革除陋习、科学健身、分餐公筷、控烟限酒”“六条新风尚”。从事冷链、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公共交通、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规范就诊。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群防群控。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楼栋长、单元长、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疫人员与群众的协调配合,确保管控到位、防控无死角。 二、及时处置疫情 (十二)快速响应。一旦出现疫情,各级各部门要立即将情况上报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十三)疫点管控。疫情发生后,镇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配合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居民小区)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管控区域内居住人员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各村(社区)根据疫情进展,若需要采取封村措施的,按照相关预案及时组织实施。 (十四)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综合运用公共卫生、大数据技术和智能化手段,多部门配合追踪病例轨迹、来源、活动范围等,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队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各村(社区)和村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十五)核酸筛查。镇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配合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时、科学研判核酸筛查范围和规模,根据《云南省区域性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南》要求,依托全镇检测力量,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十六)隔离医学观察。所有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全部在县级集中隔离场所规范开展隔离医学观察。 (十七)医疗救治。曼来中心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接诊时要询问流行病学史,及时发现、报告并转诊可疑病例。对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立即隔离并报告,由联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十八)环境消杀。各级各部门要在县卫生健康局的指导下,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消毒并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按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理。 三、加强保障 (十九)组织领导。健全镇、片区、村(社区)、小组、户五级网格,每级网格明确负责人,实施主要领导统筹全局、责任领导分片负责、挂钩领导挂钩联系、镇村(社区)干部分组落实、小组包干到户,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二十)完善预案。各村(社区)要迅速完善封村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确保一旦需要能立即启动预案并组织区域封闭。 (二十一)物资和人员保障。镇后勤、物资保障组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及物资保障工作,曼来中心卫生院要加强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以村组为单位储备口罩、体温计、消杀药械等基本防护物资,做好对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应对准备工作。 (二十二)关注信息。关注“热情元江”、“绿色曼来”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核酸检测可拨打元江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15096778110咨询预约。发现未登记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了解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可拨打县疾控中心电话0877—6011453进行业务咨询。 (二十三)加强监督检查。督查组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冬春季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落实工作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失职失责的,从严追责问责,以严的纪律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