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度因远镇人民政府下属 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1-08 10:30:56 点击率: 12 【打印】 【关闭】

因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度因远镇人民政府下属

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的通知

 

镇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机制,激励因远镇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因远事业发展为目标,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重点,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所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按岗聘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促进因远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做好2024年度因远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需要,成立因远镇竞聘上岗工作组,负责竞聘上岗各项工作。此项工作结束后工作组自行解散。成员如下:

   长:王里成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丁乔凤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

王誉瑾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路者   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涂嫄媛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普世国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普红燕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镇政府副镇长、因远派出所所长

白璟松    镇政府副镇长

李建新   镇政府副镇长

杨箫菁     党政综合办主任

熊凡莉   镇基层党建办主任

杨清月   组织干事

     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崔亚杰   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国云     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保霖   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忙海   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竞聘上岗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基层党建办,由涂嫄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竞聘上岗各项事务

三、竞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3.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4.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

5.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

6.坚持分级分类、各有侧重;

7.坚持务实管用、简便易行。

四、竞聘范围

与乡镇建立人事关系、在编在职且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于本方案。

五、竞聘人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符合《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9号)中规定的相应岗位的竞聘条件。

六、竞聘程序

(一)公布实施方案。将批准的实施方案、聘任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期及有关事项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开。

(二)提出申请。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己所具备的条件提出竞聘申请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书面述职。竞聘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如实对本人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述职,述职内容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四)民主测评述职后,由领导班子及中心全体职工综合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特别是实际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分别进行量化评分,得分按百分制计算,其权重为:领导班子评分占60%;中心评分占40%

(五)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征求纪委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

(六)党委审定基层党建办根据评分情况及考察情况汇总形成竞聘上岗报告,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审定。镇党委综合分析竞聘人员在推动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中心工作中个人作用发挥情况,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情况,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公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办理聘任手续。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实施聘任

、其他事宜

(一)在竞聘上岗工作中,坚持从大局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竞聘上岗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工作人员在近三个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在参加竞聘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优先考虑。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档次的,一年内不得竞聘高于调整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三)工作人员在近三年内获得奖励的,在参加竞聘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优先考虑;工作人员在受警告、记过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工作人员在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竞聘上岗。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9号)

 

 

因远镇人民政府         

20241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