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按照省、市、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等,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在市、县法治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加快推进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年初制定《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八五”普法规划》、《中共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印发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的通知》和《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法治教育普法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及责任清单的通知》、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突破口,年初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通过“周一例会”、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法宣在线、云南普法、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法治专题讲座、法律顾问授课、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全面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观念,把发展改革工作推进法治化轨道。上半年,共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等,完成周一例会学法4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2次,三会一课学法6次。 (二)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责职能。 1.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权责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化化、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一是对照国家、省、市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类,共清理政务服务事项 29项,其中,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职权9项,内部审批事项12项。全部纳入政务平台管理,完成了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录入和公开工作,实行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二是严格实施权力清单,实行“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严格办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价格审批、价格备案、投资审查备案等。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放管”清单化管理,严格“放管”界限。 一是清理发布《元江县县级政府定价项目清单》8项,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镇供排水价格、城镇垃圾处理价格、公办养老服务价格、公办幼儿园收费等,继续实施政府定价管理。 二是清理发布《元江县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项目清单》134项,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价格评估、土地价格评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机动车检测、生猪屠宰加工服务、律师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和再生水、水利工程终端供水(农业末渠、终端供水)、罐装液化气、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收集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及村组集中供水、分散式供水、非公共管网供水和农村农民自建自管供水等国家、省、市已明文开放的价格和收费,严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三是清理发布《元江县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6项,将防雷技术服务收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司法鉴定收费、公证服务收费、汽车客运站车辆站务服务费等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四是清理《元江县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元江县2022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元江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元江县政府定价行政审批涉企中介服务收费项目》。 五是清理国家、省、市明令取消收费项目清单1224项,作为内部管理资料,做好涉企收费管理工作。 (2)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立足服务中心,增强统计预警分析。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动态,认真开展经济发展态势分析预测,共形成 8篇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和相关动态信息作为领导决策参考。 二是做好价格收费督导工作。建立价格收费联络和督导工作机制,主动服务、对口服务,本年度主动到县水利局、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县委党委、集镇自来水厂、幼儿园、联城物业等30余个部门,提供价格咨询、价格指导、价格服务78起。 (3)务实基础,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开展收费年度统计分析服务工作。根据省、市的安排,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开展了2021年度收费年度统计分析工作。 二是做好价格监测分析服务工作。共完成每周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周报表》价格采报工作,共采报44期;完成上报《云南省建材价格专项监测表》10份;完成上报《云南省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报表》10份;完成报送节假日期间《玉溪市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日报表》14期;完成重点工程项目(果香四季)砂石料需求保障情况报告3期。同时,做好市场价格信息预测预警和发布工作,发布市场价格信息32期。 三是做好价格认证服务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对纪检监察、书刊号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截至12月31日,共受理办结价格认定案件146起,认定涉及标的额 476.85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17起,认定涉及标的额222.26万元,其他29起,涉及标的额254.59万元。 四是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服务工作。认真开展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直报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各项调查工作,规范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全年完成上报玉米、甘蔗、烤烟、芒果农产品成本直报调查和常规调查数据和分析材料4份,完成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售粮情况和农户购买农资情况专项调查数据资料3份,完成地方特色品种元江台农芒果生产成本调查数据材料1份。完成兑付2021年度农本调查户误工补贴。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被评为“2019-2021年度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集体”。 五是做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县级粮食质量检查工作,对粮食中的真菌毒素、药剂残留、重金属等污染情况进行风险监测,增强了原粮卫生安全的检验能力,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六是做好项目审批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压缩审批服务环节,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简化审批服务条件,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做好上级审批权限下发承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主动与水利、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认真落实并联审批制度,缩减审批时限,开通绿色通道,结合实际,把握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确保年内计划新开工项目按时开工建设,为全县项目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审批环境。2022年项目立项46件、批复16件、备案及节能登记59件、招投标备案登记13件。 七是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我局与有关部门不断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各级责任制,建立以业主负总责,各业务主管部门负专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一整套工作机制;建设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配套建立了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项目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对违反项目管理规定的项目及时整改,跟踪问效,通过不断加强项目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3.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清理规范性文件,废止限制公平竞争的文件。 一是全面清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经清理,本年度我局无规范性文件。 二是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价格市场化要求,已不符合国家、省、市现行价格(收费)管理政策的,涉嫌限制公平竞争的21个价格监管文件进行废止。 (2)落实降费减负政策。 一是落实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2022年1-12月,共有1626户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比去年同期1429户增加197户,结算电量39128.5634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31346.0702万千瓦时增加24.83%。 (3)治理乱收费。 一是对照国家、省、市明令取消、减免、暂停、暂缓收费政策,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重要商品价格进行全面清理,建立收费项目清单。 二是抓好中高考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制定中高考物价管理工作方案,联合教育、财政、市场监管部门,督导中高考期间中学收费工作。 三是抓好殡葬领域乱收费治理工作。配合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殡葬服务收费检查。 四是开展清理中介服务收费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治理。配合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以及中介服务收费治理工作。 五是开展专项收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司法、财政、应急管理局等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配合市场监管局、教育体育局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六是转供电价格常态化管理。为完成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用电电价降低10%”的目标任务,确保电价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坚持转供电工作纳入价格收费常态化管理,严格贯彻落实降费、公告、退费等政策,建立转供电工作微信群,每月定时发布上月平均电价及用电量等。 七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制度。积极参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活动,认真开展粮食、价格和投资执法综合检查,促进公平竞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市场主体平等参与。依法查处垄断协议、价格违法、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大对假冒侵权、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惩处力度。 八是鼓励行业自律。鼓励商会、行业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推动民营企业行业自律,明晰社会共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领域,鼓励以行业协会、商会公约、章程等方式进行行业规范,引导商会、行业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对民营企业违规行为进行行业监督,对民营企业遭受的违法侵害依法维权。 (三)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规范性文件制定。 配合政务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年度,我局无规范文件制定。 2.依法决策。 (1)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定价,严格执行成本监审、公众参与、法律审查、专家论证、决策听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公布结果等程序,全面依法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本年度计划出台了元江县城镇生活垃圾价格调整方案。对集镇供水价格进行调整,目前,已完成元江县春发自来水供水价格和元江县曼莱自来水厂供水价格调整。 3.行政决策。 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价格听证目录》,对列入目录涉及居民生活的价格收费项目实行调定价听证制度、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集体讨论、征求部门和群众意见制度。本年度计划实施城镇生活垃圾价格调整重大决策听证、风评等工作。二是实行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元江县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重大决策责任事件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选聘、履职、管理、考核等配套制度,建立规划、听证、立项等专家库。聘请云南热城律师事务所杨建文律师为本单位法律顾问,并签订服务合同。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执法体制改革。 (1)职能职责划转。本轮机构改革后,将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行政处罚、价格投诉受理等职能职责划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原工信局能源管理职责划转县发展和改革局。 (2)调定价工作移交。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的相关规定,将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价格移交给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定调价工作;将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移交给县医保局具体负责调定价工作;将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移交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我局不存在越权定价行为。 2.重点领域执法情况。 (1)开展粮食执法监督检查。 一是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检查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相关要求,对我县粮食收储公司储存的商品粮和县级储备粮的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以及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通过了市级普查和省级抽查。对我县国有粮食企业5个粮点,2个粮油门市,10间仓库。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加强重大节日粮食供应、收购、流通市场检查和巡查力度,开展库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共开展粮食安全生产和流通监督检查4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企业9个次。加强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共开展储备粮定检、“放心粮油”抽检、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抽检等各类粮油检验3批次。积极开展粮食收购监督检查,推广宣传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开展民生、重点领域价格执法。配合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教育收费、殡葬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专项检查4次。 (五)增强社会矛盾纷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能力。 1.行政调解 为及时化解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发展和改革部门依法行政,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制定《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在职权范围内对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价格等行政执法纠纷采取沟通协商、说服教育等方法,疏导调解,促使当事人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达成协议、消除纠纷的一种活动。本年度我局未发生调解事例。 2.行政裁决 我局权力清单中有1项行政裁决事项,即“移民安置纠纷调处”。本年度我局未发生裁决案例。 3.行政复议 制定《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实行价格、粮食、投资等执法行政复议制度。本年度我局无行政应诉案件。 4.行政应诉 为进一步增强局机关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本年度我局无行政应诉案件。 (六)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情况。 (1)加快诚信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诚信践诺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决定、行政处罚事事,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纳入行政权力监督体系。 (2)做好移民、扶贫工作领域审计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移民、扶贫工作领域资金、项目等审计工作,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3)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完善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规则,其中包括本单位公务员诚信档案和考核、表彰、奖励诚信情况报告等制度。 (4)完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年度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赔偿制度、机关内管部门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 (5)分解年度执法任务,签订股室行政执法责任书和岗位执法责任书,明确职责和责任。 (6)开展执法年度考核,并将行政执法年考核结果纳入公务员考核、纪律问责等。 2.政务公开情况 (1)公开部门权力清单。共18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职权6项,内部审批事项3项。全部纳入政务平台管理,完成了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录入和公开工作,实行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2)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公告本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向社会公告本局执法主体名称、负责人、执法区域、执法类别、办公地址、监督电话、邮编、执法依据等。 二是办理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 三是做好平台公示工作,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常用实例操作流程上公布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备案制并联审批流程涉及部门及事项、核准制并联审批流程涉及部门及事项;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在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关于公布元江县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项目清单的通知、元江县行政机关服务承诺事项办理登记、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文件的通知、元江县行政审批涉企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公告、粮食企业收购资格认定办事指南、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场所指引、元江县县级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元江县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市场价格巡查登记表、救灾粮现场检查记录、“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记录、领导班子分工、成品粮现场检查记录、直接受理事项清单内部审批事项清单、证明材料清单等。 (3)其它政务信息公开。做好办事指南、等工作,公共开各类政务信息400条。 二、2023年工作计划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局职能,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上下联动,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加快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发展和改革工作永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是加强对基层部门的业务指导。深化一次办好,打造项目审批“发改速度”。依托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企业“一站咨询”、项目“一码贯通”,实施并联审批。 三是加强政务诚信大数据应用。将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元江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大数据应用,落实实名登记和认证制度,完善网络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 四是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的工作,做好涉价格、粮食、投资、规划、环保、疫情防控、保密、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等法律的学习。 五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对历年的法治宣传栏实施内容更新。 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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