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9年7月国家出台减半征收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等政策后,部分行业又迎重大政策利好,“减税降费”再推一剂“强心针”,有效提升广告行业的发展信心。 根据规定,所属期为2020年度已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企业,可选择抵减2020年12月31日以后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也可申请退费。元江县税务局根据缴费人的申请及时办理退费业务,同时对选择抵减后续费款的缴费人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对辖区内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进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和指导,确保缴费人在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时,同步落实政策红利,实现“申报即享受”,最大限度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元江县共有49户广告业和娱乐业缴费人可享受免征2020年全年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截至6月16日,所属期2020年1月至4月共有8户企业需进行已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退费办理,现已办理完成7户,其余1户正在加紧办理中。 虽然全年文化事业建设费实行免征,但缴费人仍需要在征期内进行正常申报。元江县税务局将继续简化退费流程、优化便民服务,为提振市场信心、助力企业脱困、推动经济发展提供“税务动力”。 (作者:何锐、胥俐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