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国税“三项举措”认真做好税收执法督查自查工作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07-29 19:55:48 点击率: 3 【打印】 【关闭】

新形势下,税收执法督察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发现执法隐患、防范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效率;发现和减少执法错误,保护税收执法干部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玉溪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16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迎接税收执法督查,元江国税成立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把自查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广泛收集资料,为自查工作提供物质保障。为了不影响“金税三期”系统的正常运行,元江国税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利用下班后的空挡,从系统中导出“三证合一”、代开发票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为下一步开展自查工作,作了充分的物质准备。
     二是分析比对数据,找出疑点和问题。工作人员对数据和信息进行仔细排序和筛选,对重点的数据认真比对,分析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以代开发票为例,通过排序和筛选,将“税额”栏分为0和大于0两部分,在税额为零的部分查看“货物(劳务)名称”项目,主要检查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代开的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免税农产品违规代开收取税款的行为。对于非免税农产品项目,检查是否存在金额低于500元的,违规收取税款的行为。通过分析数据和资料,整理疑点数据,形成疑点汇总表。
     三是归纳总结形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按照税收执法督查的要求,在收集资料、分析比对数据的基础上,元江国税办税服务厅对“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税务登记情况、发票代开有关情况进行归纳,对操作流程进行回顾和检讨,对发现的疑点进行回溯,查找对应的实物票证,进行重点核查,找出问题发生的原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最后,以报告的形式予以上交。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国税局 发布人: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