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六条举措”推进2025年春夏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为做好2025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元江县坚持源头防控、协同治理,突出重点、科学研判,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截至目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8%,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45%,连续三年保持零重污染天气记录。 一、压实责任,健全完善秸秆禁烧防控体系 一是完善禁烧管控网格。制定印发《中共元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组四级秸秆禁烧管控网格机制的通知》,构建“县-乡-村-组”四级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员967名,将管控责任细化压实。二是实施“宣传+巡查+技防”模式。大力开展秸秆焚烧管控和综合利用政策宣传活动,开展培训、下乡巡查宣传11次,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4.6%。精准实施计划烧除作业,最大限度减少烧除引发的大气污染。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重点区域监管,巡查处置秸秆焚烧火点77个,针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3起,共计罚款1500元。 二、摸底排查,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 一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以上。二是加强对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监管,开展建筑施工工地巡查工作,共排查38次,发现扬尘问题4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对移动源排放进行治理监管,全面杜绝运输车辆在公路行驶过程中出现泼、洒、漏、扬尘、拖泥带水等现象,遏制公路污染行为,检查过往车辆2880辆,查处遗洒、飘撒8辆,罚款1100元。 三、聚焦重点区域,加强餐饮油烟常态管控 一是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口。前置审批安装净化设施,提前介入新申请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选址、安装设施设备等,督促经营户开业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二是严厉整治露天烧烤。积极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对建成区内屡教不改、拒不配合的露天烧烤摊点进行专项整治2次,行政处罚4户,共计罚款800元。三是实现餐饮油烟动态管控。对建成区餐饮(烧烤)单位开展“一户一查”精准摸排,重点核查油烟净化设施是否规范安装、是否正常开启、是否定期清洗维护。已完成县城区餐饮户排查工作,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741户,已安装686户,覆盖率92.58%;共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整改完成2户,1户停业,摸排工作动态更新。 四、强化源头防控,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聚焦工业企业、加油站等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查整治,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2025年共检查14家,其中涉VOCs企业11家,重点企业3家。 五、推进节能减排,开展移动源排放综合治理 一是提前谋划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科学合理设置禁限放区域和引导措施,通过“热情元江”媒体平台发布通告、倡议书等,呼吁群众定点规范烟花燃放。二是坚持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原则。对维修企业烤漆间、运输企业及车辆进行日常检查,检查维修企业39户,未发现问题。三是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政策。在公共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年内新增新能源公共交通车辆86辆。四是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更新调查,做到“应登尽登”,累计登记217台。 六、压实企业责任,强化工业污染源头监管 一是深化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督促指导重点行业企业(永发水泥)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二是根据《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玉溪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2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未发现相关环境问题。三是结合玉溪市智慧环保生态大脑平台不定时对元江县内现有的7家在线监测企业数据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在线监测及中控系统数据真实有效。年内,因大气问题立案1件,案件正在办理中。 做好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需强化“一盘棋”思想,带动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联防联控。下一步我局将优化统筹谋划,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及巡查工作力度,多渠道、全方面、全覆盖提高企业和群众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认识,打通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堵点,全力守护“美丽元江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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