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五部门联合开展“五废”再生利用行业 清理排查工作 元江县环境监察大队——温卫进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文件精神和《元江县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的通知》要求,元江县环保局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及县公安局等五部门于2017年9月至10月在辖区内联合开展了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的清理排查工作。 本次清理排查工作,旨在摸清辖区内5类再生利用企业数量、工商登记情况、企业环保手续及执行基本情况,梳理集散地分布、规划环评的审批和落实情况、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信息,为下一步的清理整顿工作打下基础。清理排查工作,首先是通过五部门召开会议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提供的涉五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日常登记台账进行排查,初步筛选出涉五废资源回收加工再利用企业名单,再根据工商登记情况,大体掌握涉五废资源回收加工再利用企业的大概分布情况,为开展实地排查提供指导。再是开展实地排查,五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分三组对初步筛选出涉五废资源回收加工再利用企业进行实地排查,现场填写排查表,共出动执法车辆16车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排查企业26家。其中排查可利用资源回收类11家,从事废品回收、分类、销售,不属再生利用;涉废轮胎类7家,从事汽修、补胎和废轮胎回收、销售,不属废轮胎再生利用;涉废电子类4家,从事修理服务,不进行废电子拆解利用;涉废塑料再生利用类2家,利用废塑料生产塑料颗粒,属废塑料的再生利用企业;涉废玻璃加工类1家,利用洁净的废玻璃和玻璃球生产玻璃纤维及制品,属废玻璃再生利用;涉废衣服加工类1家,主要从事棉絮加工,涉及少量废衣服的原料加工,不属于专门的废旧依服加工。经排查,元江县境内无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集散地。 2017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