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行政效能建设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09-12-31 14:44:43 点击率: 12 【打印】 【关闭】

元江县环保局2009年行政效能建设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环保局的指导下,在县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下,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及市环保局的工作要点,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现代行政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提高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率。现将环保局2009年行政效能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圆满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一)深入开展“七彩云南元江保护行动”。按照省、市、县政府关于实施“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以“我爱新元江,建设生态县”为主要内容的七彩云南元江保护行动,七项行动得到认真落实。

1、污染减排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09年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的通知》(云环发[2009]45号)要求,与县内金珂公司、元江镍业公司等10家重点污染企业签订了《元江县2009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到目前,元江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地形测量、可研报告、初设、环评、水保、施工图设计、地勘、地质灾害评估等工作已完成,   11        30      正式启动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金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环保部门严格把关,跟踪监管,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已完成,榨季前可投入使用。

2、环保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我县列入环保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企业26家,按照市人民政府环保百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截至200911月底,前期和中期整治的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同时,切实加强了整治企业治理档案整理工作,完成元江镍业公司等治理情况档案22份。

3、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扩大,群众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一是筹资2万元,编制了5000册《环境保护宣传手册》,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乡镇、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发放了3000余册;二是参与县司法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册),在县城中心主干道悬挂环保宣传布标11条;三是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动环境保护宣传车,重点宣传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四是在县城中心凤凰中路设置宣传台,开展环保业务、环保知识咨询等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00余册(份);五是与团县委、澧江一小联合开展了以“保护环境、节能减排”为主题的环保绿手帕传递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六是积极参与县科技局组织的科技活动宣传周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份)。

4、加大以清水河饮用水源为主的“一江二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认真贯彻落实20075月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瓦纳热水塘污染问题进行整治的通告》政府公告,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互动”的工作机制,健全了清水河月检制度。在瓦纳热水塘区域上、中、下立了三块污染治理公告牌,提高了公众参与力度,增强了群众环保意识,推进了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5、强化监测工作,服务政府决策。一是完成了磨房河水库、街子河水库等水质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793个;二是完成元江县天力矿业公司等服务委托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6043个;三是完成云南元江金珂公司两期烟气、废水、噪声监测和元江县永发水泥有限公司、元江县栋梁水泥有限公司环保百日整治限期治理竣工验收监测等工作,共获得监测数据3726个;四是完成云锡元江镍业公司班碧河水质等风险分析监测和年产3000吨火法冶炼背景质监测工作,共获得监测数据672个;六是完成了元江县中医院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生态调查报告15份;七是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规划已编制完成,  7        16      ,县城噪声功能区划已通过专家评审;烟尘控制区工程项目已启动。

6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环保局派出3名工作人员参与了全县综合量化考核工作,完成了对乡镇(农场)2008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经考核,各乡镇(农场)严格执行乡镇(农场)环保目标责任制,组织机构、方案措施、制度保障基本落实到位,达到了考核目标要求。为政府综合评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7高考考场环境得到进一步整治。为给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场环境,组织人员,配合县教育局做好协调服务,对澧江一中、澧江二小考点考场环境进行了现场监察,并对周围可能产生噪声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集中整治,确保了考场环境的宁静。

(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在环境法制建设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优化升级,重点强化污染源头控制,严格把好项目的选址关和“环评”审查、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能耗、高物耗、重污染项目一律停止审批;强化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和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检查和监督管理,2009年上报我局审批的建设项目34个,已批准建设34建设项目,对15个项目实施了竣工验收,“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

(三)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事件,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

1、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事件。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对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设施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一年来共对元江县境内的污染源现场检查315次,其中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28次,对放射源、射线装置现场监察29次,共出动车辆236车次,出动人员648人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给予查处,到11月止,共立案查处8件环境违法行为案件,实施行政罚款8件,并处罚款271000元。

2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重点加大环境现场执法力度,加强了污染设施、新、改、扩建项目、限期治理项目、排污许可证等内容的日常监察以及各种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工作,增加现场监督检查的频次。到11月止,共接到电话举报、投诉19件;来访举报、投诉11件;交办件5件;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5件,已办结35件,办结率100%。办理县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3、加强放射源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共出动人员75人次,对辖区内的4家用源单位和10个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进行25次现场监察,消除了辐射安全隐患,促进了社会稳定。

(四)加强冶炼、制糖、水泥、铁合金等行业的在线监测,坚决制止违法排污行为。

根据《云南省环保局关于调整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云环发[2008]69号)文件精神。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元江县金珂公司被列入国控企业;元江镍业公司、康达铁合金厂、万绿公司被列入市控企业。为加大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遏制污染事件的发生,20094月,永发水泥公司已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并于省厅建立了“平台”;5月金珂公司生产一厂和镍业公司矿山尾矿坝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8月上旬元江县康达铁合金有限公司安装完成在线监控系统。

2继续加大以镍矿为重点的环境污染整治。自20095月恢复生产以来,车垤河沿河群众出现了上访的苗头和不稳定的因素,我局按照县委贺书记的批复精神,由局长带队,对车垤村委会污染状况进行了调查取证,通过核实形成材料后,向县委督查室上报了调查情况及处理建议。

3、加强对制糖行业的整治和督查。20082009年度榨季,金珂公司生厂一厂由于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给群众造成了一定的污染,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取证,认定环境违法行为,给予了5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司给受损失的群众5000元的经济补偿。

4、加强对水泥行业的监督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五保”工作要求,我局严格抓落实。经我局与省、市环保部门多方协调,永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技改环评已完成,土建工程已完工,目前正组织设备安装,预计2011年可投入使用;栋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装了大布袋除尘器,经监测结果显示,已实现达标排放。

(五)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搞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决定》文件要求,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真正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环境警示教育,通过反面案例,举一反三,使广大干部群众受到震动和教育;三是紧紧围绕县委“生态富县”这一理念,积极创建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四是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五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六是严把环境转入关,强化环境监管加大综合管理和整治力度。

(六)积极推进绿色创建工作,加快生态县建设步伐

 按照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工作要求,以绿色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绿色创建工作,20096月,我局向各乡镇农场转发了《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正式启动。按照省、市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要求,20097月,我局审核上报了元江县民族中学、元江县因远中心小学、东峨镇中心小学等三所省级绿色学校申报材料。

    二、依法行政,提高效率

    1、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并完善了《元江县环保局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将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排污费征收、环保行政执法等分解到相关科室、站和大队。成立了2009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贯彻依法行政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到岗到位。

2、全面推行和实施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我局制定了《元江县环境保护局重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并印发给各科室、站、大队严格实施。2009年我局未出现必须实施重大决策听证的事项。

3、严格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并通过县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2009年以来,我局按要求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目前,共保留行政审批项目7项,合并行政审批项目1项,保留正常工作管理项目3项,并压缩审批时限达二分之一以上,遵循精简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依法受理或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实行“一个窗口集中受理,审批和验收两权分离,办事程序、审批结果公开,有关科室预审,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审批制度和重大建设项目由审查委员会终审决定的审批制度。对重大建设项目及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项目,还预先进行公示,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截至11月底,我局审核批准35个建设项目,因选址不当和不符合环保要求及国家产业政策否决1个,对1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4、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四项工作制度。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中,始终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法制科对每起案件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罚种类和幅度是否适当、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等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若发现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调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时,补充调查取证或依法重新调查取证。审查终结,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长签发。办理重大疑难案件,须经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开会讨论再作处罚。设立举报电话并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按要求界定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并开展审查和备案工作。在今年立案查处的8件环境违法案件中,没有一起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案件。通过加强建设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5、认真贯彻执行《玉溪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规定》,200911月,按《规定》要求,对玉溪市元江县中亚建筑有限公司诉告元江县环保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黄文康局长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出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按协议于1110日前支付所欠尾款45000元。

6、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认真执行《元江县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赔偿制和评议考核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并逐级签订到各科室和大队,明确了执法依据、执法责任范围、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目标、考核量化指标、考核办法等。

7、按照新时期环境保护要求,适时对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进行完善,切实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行范围、执法内容和有关执法的权力、义务分解细化,明确执法主体,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层层落实执法责任,形成了一套以执法工作优劣为标准,衡量行政执法工作成效的管理机制。特别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和规范各科室、大队及执法人员的行为,强化监督约束,评议考核,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环境执法行为,提高了环保系统的整体执法水平,加强了环境污染及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力度,更好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8、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并上报登记和备案,纠正和杜绝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我局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内容。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明确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原则和要求,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及其制定主体的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内部机构建设,重点抓好“听取意见和协调制度”、“事前审查制度”、“会议决定制度”、“登记、公告和公示查阅制度”、“备案和监督制度”等五项制度的落实。经落实,未出现规范性文件制定违法、内容违法的情况。

9、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规定。制定了《元江县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强化便民服务承诺,规范办事流程,在环境监察大队和监测站门口挂贴收费公示牌,一年来,无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案件发生。建立健全并认真实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0、规范部门行政行为,提高部门行政效率。为规范干部职工行政执法行为,20096月,由市法制办对执法证到换证期的11名干部进行了换证培训和考核,全部为合格。

    三、实施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各项制度,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一)严格组织实施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各项制度。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抓学习。及时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相关文件,对我局学习贯彻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通过系统的学习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清了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了执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内部通报。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按照县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要求,为确保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落实,及时成立了以局长黄文康为组长、副局长李小三为副组长,科室、站、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领导,健全了机构。制定了《元江县环境保护局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按照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要求,我局建立和完善了《元江县环境保护局规章制度》、《元江县环保局限时办结制度》、《元江县环保局首问负责制度》、《元江县环保局服务承诺制度》、《元江县环境保护局一次性告知制度》、《信息反馈和定期上报制度》、《元江县环保局投诉举报制度》、《元江县环保局业务工作AB角制度》、《元江县环保局挂牌上岗制度》、《元江县环保局案件督办制度》、《元江县环保局亲情服务制度》等;制定了《元江县环境保护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元江县环境保护局重要工作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元江县环境保护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办法》、《元江县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办法》等,为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干部职工工作效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在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我局采取措施全力推进行政问责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是严格平时检查,全面接受监督。局机关公务员和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人全部实行挂牌上岗,设置意见箱和政务公开栏、行政承诺事项,设立“局长接待日”,制度上墙、持证上岗,接受公众监督;二是精简程序,增强服务时效。按照科学、高效、务实的原则,结合四项制度的要求,制定印发了《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对服务事项制作了工作流程示意图,对每个工作程序办结时间做了明确规定。各科室、站、大队对职能和岗位设置情况进行了清理,明确了局领导和各科室业务工作上的“AB角制”,形成了层级之间、岗位之间的紧密责任“链条”,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结合实际,检验落实效果。针对我局明察暗访时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在积极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认真对照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科室、站、大队关于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在实际工作中用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成效、“廉政文化进机关”建设的成果、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来检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建设机构和投诉机构。制定了效能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职责任务,并严格督促执行;建立健全机关内部决策、执行、管理、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决策没有出现重大失误,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和重大决策得到全面落实;建立健全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制,确保当年各项工作目标和机关建设任务落到实处。2009年,没有一起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上京到省到市上访。

   (六)强化部门纠风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落实《省政府四项制度》和《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 首问责任制 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政风行风明显好转。2009年,我局未出现一起违纪违规案件。

    四、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严格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等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查处各类污染投诉案件和调处污染纠纷;重视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工作水平和办事水平。2009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自评为优秀。

五、平时考核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特别是在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干部职工违反《省政府四项制度》、《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和《玉溪市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等规定的行为,没有受到违反《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以及行政不作为的投诉,没有发生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县政府有关优化投资环境的行为。在执法监督及排污费征收工作中未发现弄虚作假,偷报漏报和违法使用污染治理专项经费的行为发生;按要求上报各项行政效能建设材料和报表。

六、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创建还处于玉溪市的空白区,资金缺口大,难于开展相应的工作;

(二)由于甘蔗上山、烤烟上山,农村化肥、农药使用面广,农村面源污染难于集中整治;

(三)在深入开展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中,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强,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环境违法事件时有发生;

(四)随着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和环保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群众环保意识逐步提高,污染投诉和纠纷不断增多,对企业环境监管和污染纠纷调处难度加大。

 七、下一步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严格环境准入,切实做好新建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

(三)按照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生态富县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监管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工作。

(四)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企业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五)强化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妥善处置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

(六)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积极推进四项制度的落实。

今后,我们将在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中,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取得更好的成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元江做出新的贡献,让元江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元江县环境保护局

00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元江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人:0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