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实施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09-12-31 14:47:15 点击率: 1 【打印】 【关闭】

元江县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2009

按照市人民政府与元江县人民政府签订的《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2009年工作责任制考核责任书》要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立市”和“生态富县”的发展战略和“五保”工作目标,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统筹协调,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实效明显。现将元江县环保局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年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按照元江县七彩云南元江保护行动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元江县七彩云南元江保护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方佳玉兼任,负责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制定了七彩云南元江保护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考核责任书任务分解方案》,建立了实施七彩云南元江保护行动考评制度。

2、为全面推进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目标责任的落实,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措施有落实,监管有力度。

二、环境法制行动

1、按照《玉溪市污染源和污染隐患环保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责任书》开展整治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站、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元江县环保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局,由温卫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建立健全了机构,加强了领导,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和时限;二是与元江县镍业公司、永发水泥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签订了整治目标责任书,针对整治对象和内容,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落实,综合问效,及时上报工作进度。截至 20091130,我县所有必须整治的企业共投入治理资金1882万元,圆满完成了整治任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给予查处,共立案查处8件环境违法案件,处罚款271000元。

2、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玉溪市《关于加强玉溪市建设项目中后期环境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制度,2009年,我县共受理环评项目37个(不含省、市审批项目),已审核批准35个,依法对批准项目进行“三同时”现场监察35家,环评执行率为100%协同上级有关部门对路同电站、小班碧水库、万绿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技改扩建等15个项目实施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同时”执行率为100%全年对辖区内新、扩、改建项目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在检查中,未出现一起未批先建和越权审批的情况,也未出现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台账齐全,各种相关材料按要求及时上报。

3、排污费征收对照玉溪市2009年环境监察工作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对县域内53家企业和个人征收了排污费,共征收排污费1202563.96元,超额完成了市级下达征收115万元的任务。

4、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县编委核定环境监察大队编制为10人,在编6人。2009年,先后选派26人参加了国家、省、市环保部门举办的环境监察业务培训,并通过考试,全部为合格。环境监察大队现已配备有办公电脑4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4台,环境执法车2辆,基层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三、环境治理行动

1、水污染防治工作及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及水质情况以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为加强和保护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县政府发布了《元江县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2008年组织编制完成了元江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一次性通过了省级审核。同时,县政府在清水河饮用水源头瓦那热水塘设置了三块警示公告牌,对游客和小摊贩进行了规定和规范。 2009 11 19 ,县城饮用水改用街子河水库和磨房河水库新源水。实施了饮用水质定期发布工作,元江县环境监测站对水质状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测,结果显示,元江县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类标准。

2)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初步设计、环评、水保、地灾评估、地勘报告等前期工作,施工图设计已基本完成,1130启动了配套管网建设。

县城垃圾处理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吨,无害化处理量3.65万吨/年,项目总投资概算3500万元。目前,完成了新垃圾处理厂工程可研报告和地形查勘工作

其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防范环境污染风险加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工作,建立健全了《元江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督促乡镇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环境监管,在环保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中,完善了22家隐患企业的档案管理,实现了一企一档。县域内22家重点排污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了人员、经费和设施设备。到 12 1 止,元江县域内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的事故。

3、环境辐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内使用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严格监管。对辖区内的4家用源单位和10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进行了现场监察,共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进行了40次的现场监察,出动人员121人次。2009年,我县未出现放射源或射线装置闲置或泄漏的事件。

412369环保违法行为举报热线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县环保部门与县电信局达成合作协议,预计2010年可投入运行。目前,举报投诉工作主要以业务电话投诉和、县长、书记接待日、环保局局长接待日来处理。2009年我县共受理各类投诉案件35件,已办结35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四)环境阳光行动

1、建立媒体定期公告环境状况制度为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县政府规定在每年的 11 30 发布全县的环境质量状况, 11 25 对县城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发布,发布的主要内容为全县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饮用水源水质状况、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县城声环境质量状况等。

2、实行企业环境行为公开制度县环保局按要求每季度上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执行情况季报表》,每季度由县四项制度办进行了通报,2009年,共通报污染投诉、纠纷处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4期。

3、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众代表参与环境监察活动,并自觉接受监督今年87日,县环保局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明亮、县政协副主席王文保及青龙厂部分领导一行15人,对元江县岔河铜矿、建龙铜矿、康达铁合金厂、新丰铁合金厂等企业的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监察,上报了专题报告及《环境现场监察记录》。各位代表和委员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4、深化环境管理政务公开制度按照省、市关于深化环境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成立了以县环保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管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元江县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主要职责,并严格加于实施。一年来,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了公开和更新;同时,根据公开的类别和内容,采取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环保政务网公开和县电视台公开等多种公开方式,方便了群众知晓、办事;建立健全了公开办事制度。

(五)生态保护行动

1、按照环境生态原理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 826,县政府召开第7次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了生态县城规划编制的有关事项。1、功能定位:借“一江二河”防洪治理、生态景观建设、房地产开发,推动生态县城的规划建设,最终把县城沿江两岸打造成集休闲娱乐、旅游观光、商贸服务为一体的城市景观走廊。2、发展定位:以发展热区特色资源和绿色产业为主,把县城建设成为“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城中有水”,具有热带亚热带风光和民族特色,适宜人类居住的生态园林城市。3、规划编制范围:元江上至高桥,下至过江导虹吸管;清水河上至大明庵桥,下至入江口两岸各 100范围;南溪河上至高速公路连接线南溪河大桥,下至入江口两岸各 100范围。规划面积约10平方公里。4、为区别于县城总体规划,县城防洪治理暨生态城市规划做专项规划,先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再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5、明确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为规划编制单位。6为确保规划工作顺利进行,由县财政先期安排5万元,作为“一江二河”县城防洪治理暨生态城市规划工作经费。 11 14 与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签订了《云南元江县城滨江地带控制性详细规划与生态城市设计》合同,设计费为160万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模为1.76平方公里,滨江地带城市设计编制规模为 78公顷 20093月完成规划编制初步方案,编制规划已逐级上报批复

2、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云南省生态乡镇、国家级生态村。按照生态立市工作要求,为推进元江生态县建设工作,县委制定下发了《中共元江县委员会、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定》(元发[2008]20号),目前,生态县建设规划、工业总体规划、生态旅游规划等相关规划正抓紧组织编制过程中,待规划编制完成后,将开展国家级生态县、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云南省生态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3、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工作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元江县环保局等八部门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元政办发[2008]155号),主要内容涉及了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污染治理的组织与实施,为生态乡镇的创建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按照《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云环发[2009]55号)要求,已制文下发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尽快组织生态乡镇创建工作。

4、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1)自然保护区建设情况:元江县自然保护区始建于1989年,2002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云南元江省级自然保护区”。 2006213,完成了元江县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及总体规划项目,并进入申报程序; 200927《云南元江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92020年)》及《综合科学考察报告》经云南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220顺利通过了国家林业局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评审会评审; 2009317,经修改定本后已报国家环保部评审。

2)管理基本情况:元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区管理工作,1989年县人大十届16次常委会通过了《元江县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同年成立了经济民警元江中队,专门负责管理保护区;2004年成立了元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设南溪、甘岔、新田、章巴、望乡台、普漂、曼旦前山等7个管理站,共有编制50人。为加强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到2009年已投入300余万元,同时,每年县财政用于保护区管理局的工资及人头经费200万元。2007年至2009年,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59起,行政处罚70人,挽回经济损失182982元。

(六)绿色创建行动

 1、开展绿色学校、社区创建活动。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绿色创建活动工作要求, 2009723,元江县民族中学、元江县因远镇中心小学、东峨镇中心小学开展了省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并已上报了相关申报材料,待省级命名。

2、大力开展典型示范活动。为推进典型示范活动,按照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相关工作要求,以元江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为示范点,建立了环境友好教育示范基地;以元江县因远二中为示范点,建立了环境友好示范学校;以元江县澧江镇红侨社区为示范点,建立了环境友好示范社区;以元江县万绿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为示范点,建立了环境友好示范企业;以因远镇为示范点,建立了环境友好示范乡镇;以元江县东峨镇红星林村生态农业为重点项目,建立了环境友好示范项目。

3、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新闻媒体,倡导节约、健康、文明的家庭生活方式。为推进文明、节约、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由县委共青团、县环保局、县广电局联合开展了保护环境、节能减排、为主题的绿手帕传递活动,在县城凤凰社区西门小区北苑和南苑设立了废旧电池回收点;与县教育局、司法局联合,开展了六五环境日专题宣传报道活动。

(七)绿色传播行动

1、设置以“我爱新玉溪,建设生态市”为主题的七彩在县城文化中心广场及县城主要街道,标志性建筑物等明显位置,设置了以“我爱新元江、建设生态县”为主题的七彩云南元江保护行动公益广告,共设广告牌2块。

 2、开展“环境日”、“水日”、“地球日”等环境资源宣传日活动,突出“七彩云南,我的家园”宣传主题。为提高群众对保护环境、节约用水、节约资源的认识,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世界环境日”、“水日”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向机关、乡镇、厂矿企业、学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上万余份(册),宣传活动图文齐全。

(八)节能减排行动

1、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完成GDP能耗指标

12009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节能单位GDP能耗下降2%,要求各县区能耗同比下降4.5%。为完成我县降耗的指标任务,一是以三家水泥生产企业和瑞江木业公司为重点,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行循环经济,利用废渣、废气、废水资源再利用,提高了资源利用率;二是以鸿翔水电开展有限公司、北京石晶体有限公司、洼垤铁合金有限公司、万绿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和能源审计,强化企业规范管理,促进节能减排;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实施我省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市政府有关差别电价会议精神,抓好高耗能污染行业的节能减排,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

通过工程减排和结构(管理)等多种减排措施,完成了市级下达的单位GDP能耗指标同比下降4.5%指标任务。

2、实施“五个一批”示范工程2009年,我县实施“五个一批”示范工程,主要是推广节能新技术应用,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一是积极引导企业应用节能、节材的新技术新型能源,对制糖行业采取改进锅炉设施,以蔗渣替代燃烧,利用蒸气余热发电,08-09年榨季共利用余热发电1843万度;改造工矿企业动力设施,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变压器,节能电机;对建材、冶炼行业等高污染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改造生产设备,减少高污染排放;引导企业购买使用新型节能产品,采用先进的环保设施和技术,减少废气、废水的排放。二是抓好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能耗低、管理较规范的龙头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如:元江万绿生物有限公司、元江镍业公司节能、节水、节材示范工程,促进企业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节约原材料和废气物的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废气物回收利用率和处置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循环经济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将规模以上企业建设成循环经济型企业。

3、完成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1)为继续推进重点排污企业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十一五减排目标的实现,由县环保局牵头,与辖区内10家重点企业签订了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并严格组织落实。元江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于 2009 11 30 正式启动;元江县金珂公司PSB生化治理项目已于200911月完成治理项目。

2)按照市环保局总量减排工作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元江县“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削减控制计划》和《元江县2008-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由县环保局污染治理监督科负责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统计核算管理工作,制定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制度,并建立了总量减排计划统计核算管理台账。

3)按2009年制定的全市29家总量削减目标任务完成期限,按时按期限完成了辖区内工程减排和结构(管理)减排项目,并于200911月向市环保局上报了2009年度总量减排工作总结。

九、存在问题

 虽然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面对我县经济社会驶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机遇与挑战并存,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环保意识不强。部分企业对环境违法处罚不认真对待,累查累犯,偷排漏排及无组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

(二)环保执法经费不足。由于县财政困难,无力支持环保能力建设,应急监察和监测能力得不到加强,不能适应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需要。

(三)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困难,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环境监察及监测标准化建设进展缓慢。

(四)由于经费困难,“生态县”建设和“生态乡镇”建设难于启动。

(五)随着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和环保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群众环保意识逐步提高,污染投诉和纠纷不断增多,对企业环境监管和污染纠纷调处难度加大。

(六)农村垃圾得不到有效处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大。由于县财政十分困难,政府投入污染治理资金不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艰巨。

(七)污染减排工作任务艰巨,特别是省、市环保部门分配给我县的污染排放总量不足,企业污染减排难度加大,发展与保护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十、2010年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二)严格环境准入,切实做好新建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

(三)严格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环境监测任务。

(四)根据《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彩云南元江保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生态富县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监管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生态县建设工作。

(五)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企业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六)强化排污费征收的政策宣传和征收力度,加快限期治理和限期整改步伐。

(七)强化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妥善处置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

(八)积极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工作。

(九)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积极推进四项制度的落实。

元江县环境保护局

00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元江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人:0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