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工作情况的
自 查 报 告
中共元江县委督查室:
根据《关于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中共元江县委办公室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元办发[2009]43号)文件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现有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遵守规定标准,严格控制支出,切实把厉行节约八项要求落到实处,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得到明显改善,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经认真对照检查,现将我局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为推进节约型机关和行政效能建设,倡导艰苦奋斗的作风,切实加强对我局厉行节约工作的领导,按照省、市、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黄文康为组长、副局长李小三为副组长,各科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元江县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责任。
二、制定方案,严格组织实施
按照《中共元江县委办公室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元办发[2009]43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元江县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长效管理机制
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为依托,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为重点,实现以制度管理全盘的目标,我局健全和完善了《元江县环境保护局规章制度》、《财务支出月报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了《元江县环境保护局厉行节约八项制度》;印制了《元江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财务审批单》,做出了“不经局长同意不予审批发生的相关票据”和“一单三签”的严格规定。通过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干部作风得到明显好转,乱吃乱喝的现象得于改变。
四、强化宣传力度,增强自觉性
通过平时自学和开会宣传的方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文件精神,以案例分析的形式时刻警醒干部职工,增强厉行节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由于宣传到位,全局上下形成了“厉行节约光荣,奢侈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厉行节约成为党员干部和职工的一种自觉行为。
五、严格抓落实,切实推进厉行节约指标任务的落实
(一)公款出国(境)旅游得到有效制止。严格按照中共元江县委办公室、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元办发[2009]42号)文件要求,坚决制止出国(境)旅游活动。到目前,我局未出现一起出国(境)旅游事件。
(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得到有效落实。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省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云办发[2004]25号文件相关规定,到目前,我局未出现超标准配备车辆的问题,车辆运行费用同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开支了2008年的部分车辆维修费。
(三)公务接待费明显下降。严格执行《中共元江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规定〉的通知》(元办发[2003]60号)文件相关规定。今年以来,通过严格实施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相应减少了公务接待活动,同比2008年,我局公务接待费下降44%。
(四)各种组织活动明显减少。按照《中共元江县委办公室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元办发[2009]43号)文件相关要求,做到了“一般会议不安排就餐,大会按标准就餐,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活动不参与”的目标要求,减少了各种会议及培训活动。
(五)未出现私自建盖办公楼堂馆所的问题。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2009年2月至2010年底,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的有关要求,未出现下属单位私自建盖办公楼堂馆所的现象。
(六)一般性支出保持上年水平。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般性开支实行零增长的要求,未出现超开支的情况;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召开会议的有关规定,未出现超规格召开会议的现象;大力精简文件,上半年发文总量未超过2008年上半年的总量。
经严格对照检查,我局上半年厉行节约相关工作得到有效实施,未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发生,请县委督查室严格督查,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局更好地改进工作,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进环保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为全县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元江县环境保护局
二00九年八月十二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元江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人:0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