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排污费征收力度,超额完成2009年
排污费征收任务
2009年,元江县环保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强化监管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排污费征收程序,严把排污申报和排污核定关,做到应收尽收。在收缴排污的过程中,对申报不实的少数几家企业进行了重新申报,对缴费有意推萎、拖拉的企业加强排污收费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教育。今年共对辖区内的51家企业征收了排污费,截至8月中旬,共征收排污费1152563.96元,完成全年征收额的100.22%,提前四个月超额完成2009年的排污费征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