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江县通元铁合金有限公司拟建25000KVA锰铁合金生产线项目选址初步意见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08-11-18 10:24:21 点击率: 5 【打印】 【关闭】

关于元江县通元铁合金有限公司

拟建25000KVA锰铁合金生产线项目选址

初步意见



元江县通元铁合金有限公司前身为元江县化工厂,为国有企业,主管部门为元江县红光农场,设备为3600KVA矿热炉,主要产品为电石、碳黑。2003年改制为元江县锐坤化工有限公司。200712月公司出售给通海县郑某某等人,并变更公司名称为元江县通元铁合金有限公司。业主将生产电石的3600KVA矿热炉进行技改后生产锰铁。由于3600KVA矿热炉生产锰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现业主拟在原址上建25000KVA锰铁合金生产线项目,并将原3600KVA矿热炉改为精炼炉。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发改委   2005        1        1      发布实施的《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及《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之规定,我局对拟建项目选址提出如下意见:

1、拟建项目的工艺装备符合国家发改委  2005        1        1      发布实施的《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及《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产业政策,是环保政策允许发展的项目;

2、根据  2005        1        1      国家发改委发布实施的《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产业政策文件,没有具体规定铁合金生产线选址特别要求,环境保护政策也没有单独的要求,但是《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中规定不得在环境敏感区、大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等周边1公里内新建、扩建铁合金生产企业。拟建项目距最近的村庄为热水塘村,直线距离在1公里内,从环保的角度在原址上建设是不允许的。但热水塘村距拟建项目间的方向偏离了项目的下方主导方向,拟建项目只要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3、拟建项目将原3600KVA矿热炉改为精炼炉,在原厂址空地上建设一条25000KVA锰铁合金生产线,项目性质本身为工业用地,现在项目在原址上技改扩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保的角度来看可行;

4、建设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县城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周围也没有环境敏感点,从环保的角度来看也可行;

5、项目虽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但是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县矿电工业强县发展思路;

6、项目位于元江县城东北面,属元江县城市规划的工业区范围内,项目可行。

7、项目产生的初始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程度大,环境治理要求高,具体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执行;

8、项目建设对县城景观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具体的影响程度需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来评价。

综上意见,此项目根据国家环保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并依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严格做好环保工作。且项目只要在所有产生粉尘的部位,配备国内先进的除尘设备及回收处理装置,安装省级环保部门认可的烟气和废水在线监测装置,采用低噪声设备和隔声设置屏障等进行噪声治理,防染设施与铁合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设从环保的角度可行。

 附: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






                            




 元江县环境保护局

                             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元江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人:0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