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对垃圾处理场及矿山采选建材等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08-11-12 15:56:18 点击率: 3 【打印】 【关闭】

环 保 工 作 简 报

第十八期

元江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方佳玉         2008 年9 月9  

元江县对垃圾填埋场及矿山采选、建材等重点

行业进行专项整治

按照玉溪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第二阶段专项行动期间,对元江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矿山采选、建材、制糖等重点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

一、对县城垃圾填埋场的专项整治

元江县城垃圾填埋场位于元江县城东南部深沟梁子北磨、者嘎山的面拉箐口,距澧江镇 10km ,垃圾填埋场设计总库容为82m3。垃圾填埋库区总容积的75%,可填埋垃圾61.5m3,容量为49.2吨。垃圾填埋场分期建设,现在建成使用的是一期项目,工程占地面积4m3,库容为35m3,服务年限至2012年。

此次专项整治,环保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重点检查了垃圾填埋场的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实际填埋量、雨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和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经调查元江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环评于 2000 12 19 经玉溪市环保局审批, 2002 6 1 工程开工建设, 2004 4 10 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 2004 8 16 经玉溪市环保局“三同时”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行。垃圾填埋场总投资280万元,日处理垃圾50吨,现垃圾填埋23.45m3。经实地调查,元江县城垃圾填埋场已按项目设计和项目环境影响报表意见及其审批意见的要求建成了现场雨污分流沟2条,滤液防渗层和 1000m3 的滤液收集池及循环水泵2台(备用)。垃圾填埋过程中实现了雨污分流和滤液防渗,滤液经收集后,用循环水泵抽水喷洒场内,利用元江干热气候特点自然蒸干滤液,不外排,不渗漏。填埋实行单元填埋,做到随倒随埋,当日覆盖并定期喷洒杀虫剂、杀菌药剂,有效防止蝇、虫、病菌滋生,防止疾病传播。

二、对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

    元江县的重点行业主要是矿山采选、建材和制糖行业,其中矿山采选行业主要是元江镍矿、元江县天力矿业有限公司、云南工程塑料公司元江电解铜厂、云南省元江铜矿等7家;建材行业主要是元江永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元江栋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元江县阿�水泥厂3家;制糖行业主要是云南省元江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一厂、二厂、三厂)。元江县紧紧围绕污染减排重点工作,结合元江实际,着力解决各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和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防范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

冶金行业的整治重点是对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定镍矿。自20053月云锡集团进驻元江开发元江镍矿以来,虽然在南沟建成尾矿坝和废水中和―沉淀―循环使用系统,做到废水不外排,但因北沟的渣场及其配套的设施没有建成使用,部分环保设施不能正常使用,造成部分废水和废渣向外排放,对班碧河、车垤河和杩木河造成污染,影响了沿河群众的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切实加强对镍业公司的监管力度,重点督促镍业公司加快北沟渣坝及其配套的截洪沟、清污分流沟、集液池、循环水泵的建设,和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通过整治,北沟堆渣场及其配套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检查中对云南元江铜矿、元江县天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工程塑料公司元江电解铜厂等铜矿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了严格的整改要求。目前,各家铜矿均完成了整改任务。同时加强了对元江县康达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和新丰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的现场监察检查,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在生产中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针对3家水泥厂环保设施老化、设施不配套和废气超标排放的情况,结合“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的任务,我局要求3家水泥厂切实加强对磨机和立窑废气的治理。目前,元江县阿�水泥厂已经安装大布袋除尘器,并已投入运行;永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号大布袋除尘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2号立窑的大布袋除尘器正在建设中;元江栋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号立窑布袋除尘设施已进入安装阶段,预计9月中旬可投入使用,1号立窑布除尘设施的土建工作已完成。在专项整治中,我局对元江栋梁水泥有限公司、永发水泥有限公司擅自拆除废气除尘设施、违规扩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共处罚金90000元。

元江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一厂、二厂、三厂)被立为省控重点企业。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整治要求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实际需要及《云南省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方案》(玉市环[2008]21号转发)的要求,我局加强对金珂公司的现场监察,并对元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生产一厂、二厂、三厂原有生产废水进行了治理整改。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实施清污分流,清水外排,生产废水集中处置;洗滤布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修建 9600m3 酒废储备池等措施,重点对原有的酒精废液、洗滤布废水和除尘废水治理设施进行了完善和整改,减少了废水产生量和排放量,实现了达标排放。

经元江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生产一厂、二厂、三厂废水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现有企业二级标准要求。

本次对垃圾填埋场及矿山采选、建材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共对垃圾填埋场和11家重点企业执法检查32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件,结案2件,处罚款9万元。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元江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人:0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