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农村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研究及保护对策
――解放思想大讨论调研材料
元江县环境保护局 黄文康
2008年平
6
月
15
日
改革开放30年以来,元江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随着元江工农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烤烟、甘蔗等种植业的发展和镍矿、铜矿、铁矿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元江农村的面源污染、工业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破坏和恶化的趋势不断加剧。元江县委、县政府确立了“生态立县、工业强县、科技兴县”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尤其是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元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主要内容来抓。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元江概况
元江县位于云南省中南部,界于东经101°39′~102°22′,北纬23°18′~23°55′之间,东与石屏县接壤,南与红河县相连,西与墨江县毗邻,北靠新平县。县境南北长
64.5
公里
,东西宽
71.5
公里
,土地总面积2858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2766.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96.8%。全县共辖6乡4镇3农场,共有644个自然村,全县198705人中,农业人口占17201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6.6%,属典型的山区县和农业县。元江地处低纬度高原,气候属低纬度高原季风气候类型,山区与坝区气温差异较大,高山温凉,坝子炎热,海拔
1000
米
以下的坝区为北热带,年平均气温
23.8
℃
,长夏无冬,素有“天然温室”之称,海拔
1700
米
以上的山区年平均气温仅
14.4
℃
,属典型的立体气候。独特的地形、地貌和立体气候造就了元江丰富多彩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境内动物主要有豹、孔雀、红鹇、白鹇、蛤蚧、岩羊穿甲等100余种,植物共有226科1081属2394种,体现了生物多样性。复杂的地质环境生成了丰富的矿产资源,现已探明的有金、银、铜、镍、铁、煤、石棉、石膏、蛇纹石等矿产资源。2007年元江国民生产总值实现19.19亿元,较上年增长11.3%,财政总收入2.23亿元,较上年增长28%。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环境特别是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和破坏。
2. 元江农村环境现状
2.1农村面源污染加剧
2.1.1
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严重污染环境
以自然村为单位,目前各级政府对农村的环保投入几乎为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仅限于修几条文明街道,建几个文明厕所,畜厩、厕所、沼气池“三位一体”的建设模式,仅限于人畜粪便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严重滞后,没有建成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理和处置设施。生活废水产生量以每人每天0.13公斤计,元江农村每天产生的生活废水是2.2万吨,那么每天产生排放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分别是11.18吨、4.47吨、1.43吨和0.18吨。生活垃圾以每天每人0.48公斤计,每天的生活垃产生量是82.57吨。由于没有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加上排污管网不配套,农村生活废水顺街而流,形成了“晴天淌小溪,雨天淌小河”的独特景象。废水最终直排入农田和河流,对农田和水环境成污染。由于没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和场所,农村生活垃圾得不到集中处置,垃圾随处排放,村前村后,田间地头,沟头箐尾到处都是垃圾,风吹满天飞,下雨满沟流,有的村子已经变成名副其实的垃圾村,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最终污染了环境。
2.1.2
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农膜使用不科学,导致土地、水源受到污染
在元江广大的农村,由于土地贫瘠,人多地少,自古以来的广种薄收,粗放种植的生产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膨胀的物质需求和利益追求,为追求更高的产出,只有在化肥上下功夫,大量提高化肥的使用量,据元江农业部门的不完全统计,2007年元江县施用氮、磷、钾肥的量分别是16433.85吨、29786.63吨和5032.67吨。由于化肥施用不科学,单纯的施肥配方,并没有起到丰收的作用,于是更加大了化肥使用量,如此恶性循环最终造成土壤板结、结构破坏,使土壤环境和水环境受到严重的污染。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恶化,田间小气候变得异常,害虫肆掠,就大量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农药的滥用一方面是导致农产品农残严重超标,危害食用人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导致土壤、水源遭受严重污染,是环境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随着农业科技的发展和新技术的推广利用,农膜的使用在农村兴起,农膜使用一方面是提高了产出和收入,另一方面由于使用的农膜得不到有效的回收和利用,农膜残留导致了白色污染。据研究残留农膜的自然降解速度非常慢,需一百年左右才能自然降解完成,残留农膜使土壤透气性能降低,影响到农作物根系的正常生长,降低了土地的使用价值。
2.1.3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低,露天焚烧,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
元江既是一个山区县又是一个农业县,区域内广泛种植甘蔗、烤烟、玉米、水稻和小麦,这些作物的种植每年均有大量的桔杆产生,每年的秸秆除有少量的稻草和蔗稍用作牛饲料外,其余几乎是在田间地头露天焚烧,据统计元江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不到50%,每到夏收和秋收,农田里烽烟四起,焚烧时产生的废气直接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沿公路交通干线、输变电路焚烧秸秆不但污染环境,还对公路交通和输变电路安全造成威胁。总的来说是秸秆焚烧既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又是资源能源的严重浪费。
2.2毁林开荒,乱砍滥伐问题严重,导致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
目前我国正处在人口自然增长的高峰期,元江农村也不例外,农村人口的剧增,导致对物质需求的剧增,当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大于现有耕地的承载能力时,出于生存需要,接下来的就是毁林开荒,增加耕地面积以求增收。另外,目前甘蔗和烤烟是元江县两大支柱产业,也是县财政和广大农村的经济来源和增收点,政府为了财政收入,农民为了增产增收,盲目的增加甘蔗和烤烟种植面积,于是就出现了甘蔗爬坡,烤烟上山的“良好”局面。很多地方坡度超过450的山坡均被开垦成山地,种植甘蔗、烤烟。由于大面积的毁林开荒,当地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在元江农村,自古以来村民一日三餐生火做饭、煮猪食、烤烟均还用柴作燃料,为解决生计问题,每年均有大量的树木被砍伐,更为严重的是个别村民受到利益驱使,偷砍盗伐森林外卖,俗语说“百年树木”,一棵树的长成少则几十年,多则上百年,很多农村的山上现在已是老弱病残,青黄不接。植被被破坏后,水分得不到函养,很多村子出现水源枯竭、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频发,生态环境恶化。
2.3工业、矿山采选入侵农村,农村环境受到外来污染。
随着元江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和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工厂进山、矿山进村的现象越来越突出。2007年元江境内各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25个,其中建设地点在农村的占86%。由于县城和乡镇工业用地的紧缺,很多新建的工业企业不断的入侵农村,这些企业不但占用耕地,生产过程中产生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对其周围的村庄、农田造成了污染,以元永发水泥厂为例:厂址选在曼林村旁,生产过程中产生排放的烟尘、粉尘、二氧化硫对曼林村造成了严重污染达5年之久,严重的影响了曼林村民的生产生活,纠纷不断。矿山采选更是遍地开花,据统计元江现有规模并办理环保手续的镍矿1家、金矿1家、铜矿7家,小铁矿和采石场不计其数,其中仅有部分办理了环保手续,这些矿山企业,基本上都分布在各乡镇农村,其中以因远镇、青龙厂镇最多,矿山的采选,无疑对当地植被和地质结构造成破坏,采选过程中的废渣、废水或多或少对当地环境造成了污染和影响,更严重者造成水土流失,引发地质灾害。个别企业未依法依规对采选废水、废渣进行规范处理、处置和贮存,对当地的村庄和农田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引发了不少的污染损害赔偿纠纷,2007年元江县环境监察大队共受理调处污染损害赔偿纠纷7起。
3.现状原因分析
3.1重视程度不够,环保意识淡薄
重视程度不够,环保意识淡薄,是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根本原因。一是国家对农村环保的重视不够,目前的环保工作几乎仅限于县城及一些重点企业和区域,在现行的诸多环保法律、法规中涉及农村环保工作的微乎其微。加上部分地方领导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政绩,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没有把环境和生态优先考虑,没有将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在处理环境与经济关系时,片面强调眼前和局部利益,以致在决策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求一时的经济增长,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二是对农村环保的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群众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许多群众往往会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或投诉,而对自身破坏或影响环境的行为缺乏自我约束;三是相当部分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在利益驱动下,在防治污染上消极对待,有的甚至闲置污染处理设施搞偷排。
3.2农村环保力量薄弱,难以适应形势需要
目前元江的乡镇农场未建立健全环保机构,各乡镇农场仅有兼管环保的副乡镇领导,没有专门的环保人员,分管领导的主要精力不可能放在环保工作上,许多工作只能是“点到为止”,更有的是形同虚设,根本不能深入开展工作。县级环保部门的主要精力又被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所牵制,并且经费有限,根本无力涉及农村环保,对农村环境的管理几乎为空白,国家对农村各项环保方针政策难于落到实处。
3.3环保资金投入不足
国家对农村的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甚至为零。由于环保投入不到位,导致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比如现在元江的6乡4镇3农场仅仅只有一个能相对集中堆放垃圾场所,尚未建成对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场所,更没有建成生活废水集中处理的设施,乡镇一级的生活垃圾和废水均得不到有效治理,自然村一级就可想而知。环保投入不足,许多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和亟待上马的环保工程得不到落实,严重制约了农村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环保事业的发展。
3.4农村环保缺乏规划
无论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还是农村经济的发展,都缺乏科学系统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没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农村环保工作就是无的放矢,造成乡镇和农村发展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合理,一些小作坊和乡镇企业“遍地开花”,造成严重的农业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有的乡镇虽然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但是一旦考虑经济发展,那些破坏环境的项目出现在经济规划中,就全然不受环保规划的影响,或一旦涉及资金、人力、物力的实际流向时,就会只注重经济增长计划,而非环保规划。
3.5农村自古落后的生产、生活习惯
长期以来,农村生产技术落后,信息资源匮乏,科学文化素质不高,农民养成了许多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譬如缺少科学种田的指导,滥用化肥和农药;卫生意识差,垃圾随处扔;前茬秸秆影响后茬,就一烧了之等等。这种淡薄和落后的环保意识在农民身上根深蒂固,造成制造环境污染和破坏的主体十分庞大,因而污染现象十分普遍,难以根治。
4. 建议及对策
4.1建立健全机构和机制,加强领导和组织。
一是在各乡镇农场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切实加强乡镇农场环保机构和人员配置,设专职或兼职领导负责农村环保工作,乡镇级有专门从事环保工作的环保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环保工作,并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乡镇、村环保到边到底。二是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干部考核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清醒认识,认真分析农村环保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增强抓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真正地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环境保护业绩硬性考核制度,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实施严格的环保业绩考核。
4.2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
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向农村干部宣传环境保护对生态建设的重要性,促使其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紧迫性;向广大农民宣传公益意识、环保意识,从而在全县会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个个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广泛开展环境警示教育,通过反面案例,使广大干群受到震动和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农民喜爱的科普宣传活动,加强对农民的科普教育和政策引导,引导广大农民革除陋习,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帮助农民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倡导购买无污染、无公害的绿色生活消费品,选购减量包装的商品,促使生活垃圾实施减量、无害和资源化。动员家庭成员净化、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将美化居住环境与保护环境结合起来,使农民在创造美的环境中,陶冶情操,净化心灵,以求内在美与外在美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4.3科学规划,创建生态文明村镇。
开展农村生态环境调查,依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进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全面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生态立县”这一理念,积极创建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以转变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为核心,以“农村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城乡环保一体化、村庄建设生态化”为原则,加大农村生态建设力度,加快实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生活环境舒适化,逐步达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4.4 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
财政政策逐步向农村环境保护如农村环保重点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等倾斜,加大对农村的环保资金投入,狠抓环保基础设施建设。(1)在乡镇、农村建设必要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保证生活废水得到集中处理达标排放。(2)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等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引入科技开发垃圾堆肥还田等综合利用项目。(3)继续推进畜厩、厕所、沼汽池“三位一体”工程建设,引导农民通过改水、改厕、改橱、改畜禽圈等措施,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通过推广生态模式工程、沼气工程、太阳能利用工程和节柴省煤工程,形成农户基本生产单元内的生态良性循环。
4.5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4.5.1
产业结构调整
积极发展农村生态经济,狠抓农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低污少废的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节水农业。
4.5.2
推进种植业、养殖业的废物资源化
从饲料、肥料、燃料和工业原料等领域开拓秸秆、畜禽粪便还田、气化等综合利用技术和措施,提高农业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4.5.3
科学使用农业生产资料
提高农药化肥的科学使用技术能力,减少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对土地、水源的过量污染。提倡使用高效低残留化肥、农药,减少化肥、农药的残留污染。积极推广深施、包膜、缓释、复合配方和生物防治等技术,减少生态破坏。严格控制农膜的使用,积极开发农膜回收利用和降解技术,减少农膜的残留污染。
4.6严把环境转入关,强化环境监管
环保、国土、农业、林业、水利部门在建设项目立项许可时,要把好环评关、转入关,从源头控制高污染、高能耗、强破坏的工矿企业进入农村,严防工矿企业抢山霸地,污染和破坏农村的自然生态环境。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或不经许可强行进入农村的工矿企业建设项目要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农村现有的工矿企业,环保、国土、农业、林业、水利部门要加强监管,联合执法,对排污不达标,严重污染农村、农田、群众和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工矿企业要加大综合管理和整治力度,经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严重污染或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依法关闭取缔。对藐视法律毁林开荒,乱砍滥伐的违法乱纪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