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街道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工作总结 暨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红河街道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新目标引领新任务,立足服务民生,积极开展法治街道创建活动,深化推进普法依法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辖县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程度,为建设法治街道营建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1年红河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加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力度。今年,我街道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对机关内部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对经理论检验行之有效的、群众认可的制度继续坚持,构成刚性约束。对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抓好立改废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若干规则》、《车辆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年度量化考核办法》、《机关财务室费用报销审批制度》、《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和权限规定》、《政务工作程序规范》等规章制度以及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用制度规范、约束和引导行政机关的行为,用制度进步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深化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梳理分解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工作程序,健全评议考核制度,过错责任清查制度,案卷评查制度等,完成权责一致。四是建立和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制度。经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规范性文件中触及分歧较大的成绩进行沟通和协调,使制定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严厉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体制机制。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体制机制,加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全面贯彻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街道领导班子遵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准绳,强化集体领导观念,不断进步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的能力,建立健全严重事项议事规则,对触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一概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进步科学决策能力。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决策前坚持缜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民主协商、公开听证等制度,凝聚集体智慧,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根据。继续保持街道党工委会议和领导班子会议以全程录音为证,提供监督保障,不因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推进街道各项工作科学可持续发展。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坚持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加强事前、事中和预先监督,防患于已然。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争议和矛盾的协调,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化解执法矛盾,杜绝多头执法、反复执法和执法打架情况的发生。三是将行政执法监督的对“事”权,扩大到既对“事”又对“人”,将对“人”的“建议权”转变到“直接处理权”,以进步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四是进一步推进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考核力度,把人民群众能否满意作为衡量行政执法情况的重要标准。五是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健全相关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历、法定职责、执法根据、执法程序、监督办法;建立行政机关执法赞扬制度,受理人民群众对违法行政行为的赞扬,严肃查处违法行政成绩,加强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清查制度,明确清查的范围和具体程序,经过严厉的责任清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重点处理多头执法、职权交叉、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成绩,切实进步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服务程度。 (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权力阳光运行” 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红河街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和目录及时填报公开内容,严厉审定公开内容,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全面公开,同时,还经过门户网站及一楼电子显示屏和行政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另外,还充分运用现有的网络、宣传资料、公开栏、户外电子显示屏以及微博、微信和社县服务等途径,加强政务信息的公开传递,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有效。另外,红河街道还结合工作实践,制定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力度,确保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事关全局、公众普遍关注和触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及时公开。自动公开街道各部门的便民措施、工作制度、违纪、违建的赞扬及责任清查查处结果。同时,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优化审批流程,规范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实行行政服务窗口首问责任制,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好评。 (五)强化社会矛盾防备和化解工作,涉法涉诉案件平稳可控,信访情势持续向好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红河街道司法所2021年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5件,涉及当事人255人,协议涉及金额24.2345万元。全年无一起因调处不力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和自杀案件发生,有力地维护了全街道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强化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规范卷宗归档管理。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对街道5名调解主任进行了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三是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街道结合辖区范围内治安及社会稳定状况,已成立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红发〔2020〕174号),划分了72个网格,有96个网格员,重复32个网格员明确了网格管理员,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社情信息、了解群众诉求、解决实际问题,构建了街道、社区两级平安建设网格化体系。四是充分发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作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2次,发现纠纷隐患72起,目前组织成功调处各类民间纠纷42件,其中邻里纠纷7件,婚姻家庭纠纷1件,合同纠纷1件,生产经营纠纷4件,损害赔偿纠纷1件,山林土地纠纷23件,其他纠纷5件。排查出的存在社会稳定隐患的重点矛盾纠纷12件,已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限时包案化解,对于不能调处的采取了具体的稳控措施,随时掌控好就分态势,防范和杜绝纠纷进一步恶化而引发突发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进步依法行政工作程度 一是开展“雪亮工程”建设,根据市、县委政法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雪亮工程”建设的通知及补充通知的相关要求,目前,街道共安装摄像头目前已完成安装摄像头5个社区,街道共安装摄像头2647个。其中社区22个,29个居民小组145个,小组个人家庭218个,辖区沿街商铺辖区1546个,住宅小区716个。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发布、备案、效果评测、定期清理制度;对街道拟保留、修正、废止和失效评估梳理的规范性文件列出分类目录,全面梳理街道过去的各项制度。三是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程度。街道不定期对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进行综合测评,要求执法人员做到熟习专业法律知识,掌握各项执法程序,严肃清查违法违纪行为。 (七)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进步依法行政能力 1.注重统筹安排,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紧抓认识强化,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动性。为了迎接“八五”普法工作。红河街道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研究《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为顺利开展红河街道“八五”普法前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抓好督促检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狠抓干部职工在线学法工作,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根据。同时,结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及时公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接受社会群众监督。通过法治学习,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程度不断加强。 2.注重机制创新,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全面落实。红河街道结合工作实践,不断创新机制和方式,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前学法制度,积极发挥街道法律顾问及律师公益服务团的专业优势,在召开事关全局且法律性、政策性强的会议前,利用半小时学习研讨严重事项所触及的法律法规,确保依法决策。 3.注重法治理论,推进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化。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加强街道依法决策能力。对街道的决策,特别是触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进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确保街道依法决策。严厉执行合同审核机制,一切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出台须经街道法律顾问审核,为街道各类突发事情提供法律服务。 (八)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法治街道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街道专门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法治街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社县、部门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同时配备了法治政府建设联络员,构成了在街道党工委一致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全体联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街道的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为确保法治街道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街道从组织领导、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工作措施、绩效考评等方面,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充分体现法管理念和法治思想。二是强化目标管理。街道将法治街道建设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实事工程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社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每季度有工作例会进行研讨部署,年终有检查考核。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街道财政预算,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把法治街道创建工作纳入党政一把手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根据。同时,经过健全法治街道建设各项例会、报告、督办制度,完善执法责任制以及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以制度推进法治街道建设,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连续性、长期性和实效性。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对街道领导班子和基层综治队伍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信访接访能力,加强领导干部主动接访工作,主动上门服务,让老百姓的诉求得到及早解决。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强化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等方面的宣传。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县、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不断进步全民的法律认识和法律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程度。 (二)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严重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探求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构成执法检查常态化模式;结合电子监察零碎,加大行政执法监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落实职责内容及考核标准。 (四)积极构建“大调解”机制。加快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妥善化解新时期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波动。坚持经常性排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经性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深化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包案化解活动,严格落实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定期会商研判、包案化解等制度,加大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债权债务、土地权属等易引发“民转型”案件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做到抓早抓小,及早预防,提前介入,主动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全力防控“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五)建立权责一致的运转机制。应尽快建立权责一致的基层政府运转机制,建立权责一致、事权划分清晰、运转高效的基层政府管理体系,强化基层政府权力。 (六)深化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从源头上进步制度建设质量,及时出台配套措施,进步各项制度的执行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规范、约束机关行为;用制度进步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健全评议考核制度,过错责任清查制度,案卷评查制度等,完成权责一致。 (七)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进步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程度。 红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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