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治庸·安边丨二次酒驾,你真的了解吗?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0-30 10:23:12 点击率: 83 【打印】 【关闭】

第一次酒驾,

罚!

第二次酒驾,

重罚+拘留!

        近日,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调查中发现,这名驾驶员竟是第二次酒后驾驶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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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4日22时许,交警大队民警在南洒交警服务检查站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对一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男子说话带有酒气,且无法出具驾驶证。民警现场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此次并非该男子第一次酒驾被查获。2020年5月22日,该男子就曾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交警大队处罚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男子将面临行政拘留5日,罚款1400元,注销驾驶证的处罚。

       警方温馨提示:“二次酒驾”被交警查获,并不是想当然的和第一次酒驾被查的处罚一样。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终身记录在案,不管以后间隔一年、两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均属于“二次酒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