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竟然乘坐了四个人,且驾驶员还喝了酒,做出这种超载行为的摩托车驾驶员不是别人,正是孩子的父亲。 
8月31日15时许,民警在元红路设卡检查时,发现了一辆沿元红路自西向东行驶两轮摩托车,车上载着三个孩子,且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民警见状,立即示意该摩托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你喝酒了吗?”面对民警的询问,该摩托车驾驶员装得一本正经地说:“没有。”后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驾驶员“傻眼”了。称自己中午吃饭时喝了一瓶啤酒,孩子即将开学,为了图方便,便选择酒后超载将三个孩子送到其母亲住处,没想到半路就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民警对该车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超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1200元,一次性记12分且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警方提醒:对于涉酒驾驶这一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时刻都在严厉查处。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别因为一时贪杯,带来终身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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