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广泛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整治政策巡回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要求,守住耕地红线,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元江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到各乡镇(街道)农贸市场、烟叶收购站等人员集中场所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政策进行巡回宣传。
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咨询台,广泛发送宣传材料,循环播放《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宣传工作人员对群众疑问一一详细讲解。
问:什么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答: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各类耕地建设房屋的行为。 问:为什么要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 答: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当务之急,就是要立行立改,坚决止住增量,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面积,使耕地再受到非法侵占。对历史存量问题的整治,要依法依规,讲求工作方法,把握好工作重点和节奏,分步整治,分类处置,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在保障农民合理住宅用地需求的同时,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问:国家保护耕地红线有什么政策?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耕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用地行为,保护耕地红线,明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严禁”: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五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问:已经占了耕地建房怎么办? 答: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要求,对现存占用耕地建房按“四个一律”进行处置: 1.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后乱占耕地动工建房的,一律要从严整治,对占耕房屋予以拆除,对占用耕地实施复耕复绿。 2.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乱占耕地动工建房,但至发文之日止仍未完工的,一律要停工待处。经劝阻拒不停工的,一律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对占耕在建房屋予以拆除。 3.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房屋,一律按现状予以固化,并根据相关政策分类处置。 4.从2020年7月3日起,农村在建房屋不管是否占用耕地,一律要停工报审,待批准之后方可恢复建设,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农村建房联审联批业务。 问:村民今后想建房应该怎么办? 答:从2020年7月3日起,所有农村建房需求均要“先审批、后建设”,“未批先建”造成乱占耕地的,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予以拆除。村民拟建房屋申请符合《元江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建立联审联管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元农通〔2020〕40号)规定的,各乡镇(街道)依照程序予以审批,具体申请事项可向所在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问: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对管控农村建房有什么具体责任和义务? 答: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是农村建房的属地管理主体单位,负有最直接的管理责任。各村组干部要把农村建房相关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并按镇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常态化组织摸排管控,及时发现、上报并劝止占耕行为,切实把问题化解在萌芽和初始状态。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不严不实、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包庇纵容,甚至充当“保护伞”或与占耕当事人存在利益输送关系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问:对政府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村民应该怎么做? 答:已造成乱占耕地建房事实的村民,应全力配合政府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所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改。在此过程中,村民若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害执法的,将依法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据统计,宣传期间共出动宣传车辆11次,悬挂宣传横幅23条,设立宣传咨询台12个,发放宣传单、宣传画报、宣传折页、宣传环保袋等4800份,出动宣传工作者35人次。 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央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有关政策措施的知晓率,增强耕地保护意识,畅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做到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营造打击遏制非法占用破坏土地资源的强大声势,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高压氛围。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