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国土资源局五项措施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序开展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2-05-25 10:26:48 点击率: 1 【打印】 【关闭】

元江县国土资源局五项措施

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有序开展

  

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元江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缜密部署,并提出五项工作措施,确保我县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宣传,积极营造氛围。通过宣传资料、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法律政策,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土地调查确权、登记申报、纠纷调处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为顺利推进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缜密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二调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在发改、财政、建设、民政、水利、交通、林业等单位的基础上加入公安、司法、监察、信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侨办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目标。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效率,确保调查、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做好试点先行,基础工作到位。按照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选择曼来镇先行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对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实际调查、所有权登记、核发证书,以试点成果为样板,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协调工作,掌握和解决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在2013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两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四是打好基础,确保工作落实。加大地籍调查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办)国土资源分局(所)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用权相关确权工作,建立档案目录库,确保确权登记发证结果的准确性。按照乡镇(街道办)、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五是创新方式,成果规范管理。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地籍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实行信息化、网络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发挥土地资源信息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充分发挥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基础性作用,科学分析农村土地现状,拓展土地利用空间,为村庄规划建设、土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元江县国土资源局  夏春华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出处: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玉溪市元江县 发布人:元江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