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安委发〔2016〕18号
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
当前及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当前正值生产经营高峰期、建设施工黄金期,各行业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进入全力冲刺阶段,同时,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又将于11月在昆明召开。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及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安发电〔201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及省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近期,全省范围内连续发生临沧市沧源县“10?21”较大道路交通、丽江市永胜县“10?24”较大道路交通、临沧市云县“10?24”大临铁路施工隧道坍顶等多起较大事故,充分暴露当前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然突出等诸多问题,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领会抓好当前及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及时研究防控措施,狠抓具体工作落实,全力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扎实抓好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各重点行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采取责令停产整顿等措施。对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力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和约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采取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严厉追责等措施。
(一)非煤矿山行业:一是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督查。11月20日前,县安委办将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县安全监管局要按照执法计划开展重点矿区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检查。二是强化对停产半停产矿山的安全监管。凡未经属地县区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停产矿山一律不得复产复工,未按复产复工方案组织生产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三是严密防范中毒窒息、冒顶坍塌等事故。正常生产地下矿山必须确保安全出口畅通,确保井下作业的每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随身携带自救器;露天矿山出现滑坡、坍塌、台阶开裂、高陡边坡等现象的,要立即组织避险并整改消除;尾矿库存在排洪系统不畅、坝体渗水(沼泽化)等现象的,一律停止排尾,停产整改。严禁矿山提升运输设备、排洪设施带病运行。四是开展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11月至12月,县安全监管局要组织开展与重点矿长进行谈心对话活动,共同研究解决制约企业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谈心对话活动。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一是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县安全监管局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工程专家检查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完成专家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二是集中开展烟花爆竹企业督查检查。县安全监管局要组织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库存量和流向登记情况;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随机抽查,对检查发现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一律予以取缔;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严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工贸行业:一是持续推进三个专项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治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三个专项治理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再次进行检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强化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登录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填报完善基本信息,建立“一企一标准”,定期上报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年底前,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酒店、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对隐患问题突出单位依法从严查处。
(四)道路交通行业:针对第四季度极端天气多和人流量、车流量大等特点,着力开展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以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为抓手,以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交通流量大和交通秩序混乱路段为重点,突出抓好客运车辆及驾驶员安全隐患排查、旅游客运市场秩序整顿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车和危货运输车辆监管、高速公路通行秩序集中整治、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农村劝导站及公路交叉路口“五小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
(五)建筑施工行业:一是立即开展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认真汲取“10?24”大临铁路施工隧道坍顶事故教训,1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铁建办、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在建的公路、铁路、桥梁、隧道、重点建设工程等项目开展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责任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加大问责力度。11月26日前,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将开展大检查情况汇总报送县安委办汇总。二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资质挂靠、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是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和对标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积极创建“平安工地”。
三、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工作
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省党代会期间,各乡镇(街道)每天17:00前,将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办将对各乡镇(街道)值班值守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适时组织现场检查,发现擅离职守、值班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按规定上报信息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县安委办联系电话(传真):6012371
电子邮箱:yjajj123@126.com
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1月3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