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请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元江是以哈尼族、彝族、傣族为自治民族,多民族和睦共处的山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地处红河中上游、云南省中南部、玉溪市南部,境内山坝相间,立体气候特点突出,最高海拔2580米,最低海拔327米,坝区常年无冬、终年无霜,县城年平均气温24.6℃,素有“天然温室”之美誉,是云南省有名的热区。全县国土总面积271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1.93万亩,山区面积占96.8%,共有5乡2镇3街道,人口22.1万人,少数民族占81.1%。县城建成区面积3.72平方公里,人口3.5万人。元江地理区位优势明显,昆曼国际大通道、楚河经济干线穿境而过,是云南省乃至中国通往南亚、东南亚的陆路必经之地,是距省城昆明最近的热区。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建设,积极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元江县总体规划布局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目标,打造全省最美热区,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滨江生态园林城市,2008年实现了云南省省级园林县城目标,并连续6年保持省级园林县城称号。 目前,我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47%,建成区绿地率达34.25%,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62平方米,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认真进行自检,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且省级园林县城创建规划完成并已实施2年以上,形成了较为科学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近3年内未发生破坏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恶性事件。 经多方论证,我县已具备申报国家园林县城的条件,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予审查。 元江县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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