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属政府工作部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内,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履行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本县机构多次调整,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工作未设专人负责。1982年6月,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保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成立了县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通安全办公室、防火安全办公室。杨世华副县长任安委会主任,设有副主任3人,委员6人。县人事劳动局内设劳动保护科,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局劳动保护科,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实有专职安全员2人,负责对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察管理。其安全机构延续至2001年。
2001
年8
月13
日
,在元江县政府机构改革中,根据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事劳动局等部门部分职能调整的通知》精神(详见附件1),为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关系,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其职能调整如下:
1、将县人事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的职能,县安全委员会生产办公室的职能,交由县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将县人事劳动局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包括矿山卫生监察)的职能,交由县卫生局承担;将县人事劳动局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的职能,交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县建设局履行好燃气管道和钢瓶检测管理的职能;原人事劳动局承担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等仍由县人事劳动局承担。
2、将设在人事劳动局的“县安全委员会生产安全办公室”及两名兼职人员连人带机构划归县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增设“安全生产监察科”。
3、上述机构职能的调整和划转,各有关部门必须在
2001年8月20日
前办理好各项交接手续,并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2004
年11月9日
,在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中,元江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元江县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5年4月25日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安委会主任杨胜主持召开了关于机构改革单位清产核资相关问题的专题办公会议,将原中小企业局办公大楼无偿划归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除一楼六间门面外)。
4月29日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元政办发[2005]39号)。
5
月31日
,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
(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2005
年4
月29
日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其职能调整、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
1、职能调整
(1)承担县政府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2)协调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全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将原县卫生局承担的卫生监督检查职能划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5)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的职能。
2、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规定,并组织实施。
(2)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和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工作;负责工矿商贸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及有关安全材料的监督管理。
(5)负责全县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工作,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事故批复结案(煤矿事故除外);受市、县政府委托参与重特大事故调查。
(6)负责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的检测检查工作;负责对从事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
(7)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8)负责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参加“三同时”的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9)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运用工作;管理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10)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
(11)承担县政府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筹办县政府安全委员会、县政府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局召开的重要会议;承担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经费、固定资产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和群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督查业务科室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承办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对安全生产议案、提案办理和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年度目标和任务,分解下达年度全县安全生产指标;指导、协调和监督道路交通、消防、建筑、特种设备、水利、邮政、信息产业、林业、旅游业和煤矿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
依法监督、检查、指导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检查、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查处相关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估工作;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建材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参加相关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监控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监控等管理工作。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科
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危险化学品、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和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监督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查处相关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乙类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并监督检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估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煤矿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依法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及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参加相关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监控等管理工作。
4、人员编制
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其他非领导职务的设置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历年基本情况
2005年5月,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科;局机关编制8人,实有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
2006年,其职能、编制、在编人数不变。
2007年,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科;在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下,
2007年6月29日
,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行政编制置换事业编制的通知》(元机编[2007]11号),局机关增编制1人,实有1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1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
2007
年2月6日
,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在各乡镇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的批复》(元机编[2007]01号),对全县10个乡镇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加挂了“××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实施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
2008年,其职能、编制、在编人数不变。
(三)历年领导任职情况
1、局 长
康锦明(2005年3月至2007.3)
方继有(2007年11月至2008年2月)
2、副局长
杜恒荣(2005年3月至2006年2月)
张建忠(2006年2月至200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