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烟农朋友: 大家好!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县关于烤烟种植品种纯度和烤烟种植合同签订的工作要求,让大家进一步了解今年烤烟品种纯度管控和种植合同签订的相关政策,现将当前几项工作的政策和要求告知如下,望各位烟农理解支持并遵照执行! 一、坚持劣杂品种不下田 1、2024年全县规划种植K326、云烟87、云烟97、云烟121四个品种,请严格按照烤烟种植合同约定的品种进行种植,凡种植其它品种的一律视为劣杂品种,并调减相应的烤烟种植合同面积。 2、各种烟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烟叶站开展劣杂品种清理整治工作,烟农要积极配合、支持,做到不私自留种、不私自购买劣杂品种和不私自育苗,凡拒绝和不配合清杂行动,检查发现自留种和发现私自育苗的,一律不予签订种植合同。 3、请各位烟农在3月20日前自行对自己的自育苗(含假植苗)进行全部铲除,不自行铲除的将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强制铲除,凡拒绝和不配合铲除的一律不予签订种植合同。 4、全县烤烟育苗工作由元江县宜众综合服务烤烟专业合作社负责实施,进入烤烟移栽期间,各位烟农按照烤烟种植合同签订的种植品种到指定的育苗点进行购苗,并在烟叶站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移栽,经检查核实凡不到指定的育苗点购苗或购苗后移栽其它品种的一律视为劣杂品种,将调减相应的烤烟种植合同面积。 5、大田期间全面检查,发现种植劣杂品种的一律按所发现种植面积调减烤烟种植合同面积。 6、县烟草部门、合作社将严把育苗关,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专业化育苗和商品化供苗工作,确保向烟农提供清秀无病壮苗,保证供苗质量。 7、请大家信守承诺,要认真落实与乡镇(街道)、烟叶站签订的《烤烟种植品种承诺书》,做诚信烟农,打造诚信元江烟草;同时也请大家相互监督,对发现自育苗或种植劣杂品种要积极提供举报线索。 二、烟叶种植合同签订 1、今年烤烟种植合同面积分配严格按照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烟叶站共同划定的规划区内到户的土地实际面积进行分配,规划区以外种烟的不予分配种植面积、不予签订种植合同。在划定的规划区内有种烟意愿的烟农通过香叶智农服务平台向烟叶站提出种烟申请,烟叶站在规划区内进行审核确认后签订烤烟种植合同,栽种面积有多少签订多少,不多签、不少签,严禁“一户多签、多户一签”合同,杜绝空虚假合同。 2、请各位烟农在2月底前向所在乡镇(街道)烟叶站提出种烟申请,3月10日前烟叶站完成规划区内申请种烟烟农到户面积核实工作并进行公示,3月下旬烟叶站完成烟农信息采集并录入系统,4月15日前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3、合同签订后请各位烟农按照合同约定的面积栽足栽够烤烟面积,乡镇(街道)烟叶站将在移栽环节开展边栽边验收核实移栽面积,并采取数字化手段,通过县、乡两级全面组织应用“玉溪烟叶面积核查系统”进行人工现场拍照核查,最终在移栽结束后根据核查实际情况进行合同调整。 4、严禁在烤烟种植合同分配中优亲厚友、谋取私利;严禁乡、村、组干部、烤烟辅导员等私分倒卖合同;严禁“化整为零、虚假分摊”合同,请各位烟农相互监督,凡发现在合同分配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的情况及时举报。 三、预整地备耕要求 1、烟农及时摸清烟区蓄水储水情况,积极采取蓄、引、抽、提、截流等多种有效措施,及早开展小水窖、水池集雨蓄水、拉水补水,千方百计保障烤烟移栽用水储备充足。 2、围绕100%推广施用腐熟农家肥(营养土)或秸秆还田目标,坚持按照每亩用量不低于1000公斤的要求做好农家肥、客塘土的堆捂工作,不开展农家肥(营养土)堆捂的,不予分配种植面积、不予签订种植合同。 3、进一步加快种烟地块的烟杆、杂草、地膜清理和深耕晒翻工作,在2月底前全面完成规划区内种烟地块的深耕晒垡,未按时间要求完成深翻晒垡的一律视为不种烟地块,不纳入规划区面积核实工作、不分配合同面积。 4、严格落实田烟120cm×55cm或60cm、地烟110cm×50cm或55cm的移栽规格要求,做到同片区移栽规格统一、小片区内各地块墒向统一,墒沟笔直、墒面饱满,烟墒高不低于25cm,在4月20日前全面完成整地理墒工作,为烤烟适时集中移栽奠定基础。 全体烟农诚信种烟,护好元江优质烟叶品牌,促进元江烟草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举报线索电话:0877-6016286(元江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0877-6012478(烟草公司纪检监察室) 元江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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