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元源供水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为提高供水企业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供水企业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广大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制定《元江县元源供水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公司公开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司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公司概况 2.联系电话 3.用水业务办理 4.水价和收费标准 5.水费缴费方式 6.供水范围 7.法规政策 8.服务承诺及热线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电视、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公司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受理机构 元江县元源供水有限公司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公司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提出申请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公司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将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申请事项后,通过网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及时将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邮寄到元江县元源供水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元江县澧江街道办澧江社区澧中路25号)。 本公司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处理 本公司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公司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本公司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公司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元江县元源供水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元江县澧江街道办澧江社区澧中路25号 邮政编码:653300 联系电话:0877-6018608(办公室) 电子邮箱:2026386402@qq.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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