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城乡医疗救助有关政策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10-26 17:10:38 点击率: 151 【打印】 【关闭】

一、医疗救助对象指哪些?

    指正在享受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特大疾病、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以及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救助对象。

二、医疗救助相关条件是什么?

(一)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支付范围以外的费用。

2.不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和未经许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所发生的费用。

3.不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如实提供家庭经济基本情况的。

4.申请人及家庭在申请救助年度内有投资、购(建)房及其他高档消费等大额非医疗消费,能够指证其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

5.由于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违法犯罪等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

6.交通、医疗、工伤等事故相关责任人应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7.非疾病的治疗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经审查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经办部门需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确定医疗救助费用时,应剔除下列费用:

1.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商业保险机构为其报销的医疗费用;

2.工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社会各界组织给予的帮助救助资金。

3.所在单位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为其报销、救助、补助的医疗费用。

4.其他应剔除的或不应救助的费用。

三、医疗救助标准是什么?

(一)一般性疾病医疗救助。特困人员、孤儿在本县内指定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除符合医疗救助相关条件规定外,医疗费用剔除上述规定的应剔除费用后,其余部分通过一站式医疗救助平台给予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治疗的,除符合医疗救助相关条件规定外,医疗费用剔除上述规定的应剔除费用后,其余部分通过一站式医疗救助平台给予救助,单次住院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救助对象一年内可一次或多次享受救助,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凭就医单据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申请医疗救助。

(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1.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22种):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需手术治疗);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Ⅰ期治疗);儿童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

2.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特困人员、孤儿在指定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除符合医疗救助相关条件规定外,医疗费用剔除上述规定的应剔除费用后,其余部分给予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人员、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及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按自付费用多少分段实施救助,一年内可一次或多次享受救助,但累计年救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1)符合22个重特大疾病病种的以及单次自付医疗费用2万元以下的按50%的比例救助;

2)符合22个重特大疾病病种的以及单次自付医疗费用2万元(含)至5万元(含)的按60%的比例救助;

3)符合22个重特大疾病病种的以及单次自付医疗费用5万元以上的按70%的比例救助;

 22个重特大病种外,医疗救助对象患其他病种且经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商业保险等补偿及优抚医疗补助后,单次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含)的也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按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实施救助。

四、如何申请办理医疗救助?

1)属于救助对象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在本县内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后,通过一站式医疗救助平台给予救助(特困人员、孤儿全额救助);在县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凭就医单据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医疗救助;

2)救助对象属于建档立卡户的人员,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县民政局凭医保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建档立卡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费用对账表》和《**城乡居民建档立卡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费用对支付》拨付费用;在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和中心零星报销部分凭医保部门分别汇总生成的《**城乡居民建档立卡异地结算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费用个人明细表》和《**城乡居民建档立卡中心零星报销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费用个人明细表》支付到贫困人口个人账户。

3)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经医保中心报销后,可以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出具医疗诊断书、出院证、医疗费用收据、合作医疗补助凭证(报审单)、必要的病史材料(用药清单)等资料。由乡镇(街道)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评议,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五、申请医疗救助所需材料?

1)《元江县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2)书面申请(3)医保中心报销报审单(4)病情证明(医疗诊断书、出院证明、发票、用药清单等)(5)身份证复印件,(6)入户调查表,(7)农村信用社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