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庄街道抓住发展机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合少数民族节庆文化资源,通过举办苗族花山节、傣族花街节、彝族火把节等民族节庆活动,大力弘扬先进文化、丰富群众生活,全面带动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但随着节庆活动迈向市场化的同时,部分节庆活动出现了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违背了街道弘扬先进文化、丰富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的初衷。 为确保在弘扬辖区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开发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文化旅游品牌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节庆活动的监督管理,甘庄街道认真分析形势,准确把握市场规律,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依据明确、数量适当、规模适度、经费合理的总体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举办民族节庆活动的指导性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一是村(社区)必须通过“四议两公开”确定举办方式,核准预算经费;二是将活动方案(活动的名称、内容、规模、时间、地点、主要活动、经费预算等)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三是接到承办村(社区)申请后,街道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通报审核意见;四是活动方案批准后,报街道纪工委备案,同时承办村(社区)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市场运作第三方,由第三方全权举办节庆活动,并与街道协商明确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规模、经费概算等条款后签订合作协议;五是将协议交街道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甘庄街道通过加强对节庆活动的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活动规模和开支,促进节庆活动的健康持续发展。(甘庄街道 孙莹) |